應該欺凌警察子女嗎? - 馮睎乾
帶頭叫示威者為「曱甴」的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聲稱有警察的子女受到「由學校老師促成的欺凌」,呼籲教師「放過無辜學生」。老師欺凌無辜學生,在林志偉眼中是十惡不赦,那麼警察欺凌無辜市民呢?不完美,但可接受。
回應林志偉前,有必要了解他說過什麼。記者問他欺凌個案的數字。他說,擔心市民就數字作出猜度,故不願透露。要理解這個答案,智商門檻可能要300。若有市民問警察:「你咩編號?」警察可答:「為免你就編號作出猜度,我唔方便講。」以此類推,只要緊記以下公式,塵世間所有問題都有解了:若問X,則答「為免你就X作出猜度,我唔方便講。」
儘管沒有個案數字,但林志偉提及一事:一個學生的哥哥是警員,曾在近期示威中執勤,該警員的照片被弟弟同學在班級通訊群組公開了,一位老師非但未有勸阻,還在群組中「言語鼓動」,那警員的弟弟因而退出群組,事後情緒低落。林志偉形容此事「不可接受」,已把個案交教育局處理。
在此,我有三條問題想問林志偉,外加一個訴求。
一、該學生因為有個被師長同學瞧不起的警察哥哥,羞愧得自行退group,你覺得「不可接受」,那麼警察射眼射頭,濫捕濫刑,放生黑社會,破壞法治,影響經濟,又是否可接受?Yes or no?
二、既然事態那麼嚴重,該老師具體說了什麼,必須公開。到底是「黑警死全家」抑或「香港警察,知法犯法」?若是後者,老師不過指出事實。批評警察,是否言之成理也算「欺凌」?這是非常嚴肅的問題。
如果林志偉不定義一下「欺凌」,以下情節很可能在開學後發生:通識老師因課程需要,跟學生討論時事,按照公開的事實,解說警察近日如何失職,如何犯法;恰巧學生中有警察子女,聽到自己爸爸的惡行後,情緒低落,回家告狀,於是警察爸爸就向教育局投訴老師,指他「言語鼓動」、「欺凌無辜學生」。那老師會不會被革職?抑或不能再公開批評警察?林志偉必須澄清:如果老師按照事實,因教學需要而評論警方,卻無意中弄碎了警察家屬的玻璃心,算不算欺凌?Yes or no?
三、所謂「欺凌警察子女」,至少該分兩個層面講。最近確有網民提議,在校園內孤立警察的家屬,甚至伏擊他們。前者是消極的欺凌,後者是積極的。消極的欺凌,有時很難確定是否欺凌。你向女神表白被拒,算不算被欺凌?大家價值觀南轅北轍,道不同不相為謀,自然不想交往。如果這樣也算欺凌,老師是否要強制全班同學跟警察家人做朋友?Yes or no?
至於積極的欺凌,像什麼伏擊之類,我反而有點擔心。作為和理非藍絲,我當然反對暴力,但不是所有人都像我那麼和平的,尤其是黑社會。伏擊學生,我不擔心示威者做,因為示威者要做,暑假不可以嗎?楊天命師傅也沒起過卦,說九月最宜伏擊,對不對?因此,假如有人在開學後伏擊幼童,一定是撐警的黑社會所為,藉此抹黑示威者,並「行為鼓動」警察仇視市民。一定係,唔會唔係。我鄭重要求林志偉馬上發聲明:「黑道嘅朋友,千祈唔好伏擊警察嘅仔女,否則後果自負!」如果林志偉真的關心警員,沒理由不作此呼籲。
最後,我盼望支持抗爭的學生,盡可能跟警察家屬同學打好關係。這不是道德問題,是策略問題。警察家屬不一定支持警察——我自己也認識這些人——抗爭者根本沒必要跟同路人割席;若他們真的撐警,就盡量曉以大義,用和平與愛佔領他們的心,令他們也不齒於親人惡行,這樣才能令警察付上最大代價。抗爭者該團結社會最多的人,勿做「為淵驅魚,為叢驅雀」的蠢事。分裂國家是犯法的,但分裂別人家庭完全合法,而在這個情況下,更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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