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星期二

蘇州過後Me Too難 - 陶傑

蘇州過後Me Too難 - 陶傑


香港高齡黃教練被指多年前Me Too淫辱未成年學徒案,經法官審理,嚴正指出「若無事主主動協助,理應不能扯下內褲」之常識邏輯,認為原告「身體誠實」,但供詞不盡不實。高齡教練遂得判無罪獲釋。

一如本人早前之堅持: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少來中國式的大媽公審,交由英國人給你留下的法治來判決。

但判後仍有大媽式之社會公義式喧嘩:法官判了無罪,不等同真的沒有做過。

英式法治,判決的是Not guilty,不是說原告Innocent。但既然「無罪」,則被告人一切權益,應受正式確認。就此案再糾纏黃教練不放,跟在這位老人家背後罵街,不但是對一名老人的歧視,而且令人煩厭。


若要「商榷」,法官練錦鴻的判詞更為有趣。這位法官說:社會運動是一回事,法治是另一回事,勿將兩者混淆。這句話講得好。但然後法官又說:事主勇於為性侵犯問題奮起,昭彰正義,令人感動。

不錯,Me Too是社會運動;但在社交媒體嘩眾取寵,出位博做KOL,也是一種社會潮流。練法官很武斷地假設:原告指責黃教練為老淫蟲之動機,必屬前者之高尚,而不是後者之自私。我奉勸練法官也讀一點中國書,首選魯迅。魯迅精神的核心,一句話可概括:「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動機,揣測中國人」。

牢記此一警告,切勿輕信,尤其是讀了一點西洋的左翼書,向西方左翼靠攏,有幾個西方大學社會科學學位馬克思主義的中國知識人。

因為百年以來,由上海的知識份子,到一九四六年這等中國人發起的「美國兵強姦女大學生沈崇案」(這才是中國第一宗Me Too,輪不到中国香港),事實證明,盡皆騙局與謊言。

這種人喜歡賣弄,喜將簡單的事複雜為一篇篇哥倫比亞大學的博士論文,百年以來的農民人口由這種所謂精英來引領思想,A little knowledge is a dangerous thing,怪不得這個民族,品格品味,形象吃相,全盤Fcuked Up。

「中國人也可以行民主」,已經是上世紀的過時命題,今天不再是。你關起門來自己卡拉OK,一切請便,但慎勿污染這個世界。遇到性侵,即刻呼叫,馬上報警。記着,像中國人一世紀喧嘩嚕囌又血流成河的「探索」,一樣勇氣可嘉,但蘇州過後冇艇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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