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

火雞不好吃? - 王偉雄

 火雞不好吃? - 王偉雄


邁克說「火雞一點都不好吃,肉地既粗入口又沒有味道 ……用來填三文治,必須加很多很多白汁,否則難以下嚥」(〈火雞和南瓜批 〉),太過分了,一定要為火雞平反!我不是要證明火雞美味無窮,可比山珍海錯;其實單是雞比雞,火雞的肉質和味道都不及一般的雞,尤其是所謂「有雞味」的走地雞。我想指出的只是火雞也可以弄得好吃,邁克大概是被個人的吃火雞經驗所限,才給火雞蓋上「難以下嚥」的污名。

以前在香港根本不吃火雞,初到美國時,我也是覺得火雞難吃的。在美國過的第一次感恩節,是鄰居夫婦請我們到他們家,那大餐,下午三點鐘左右便開始(不是這家特別,美國人吃感恩節大餐一般都是這個時間開始,是一個傳統)。他們烤了一隻二十多磅重的火雞,火雞內腔塞滿填料(stuffing),其他食物包括馬鈴薯泥、焗蜜汁甘薯(baked candied yams)、蔬菜沙律,還有很多批(pies)——南瓜批、蘋果批、櫻桃批和胡桃批(pecan pie)。主菜當然是那隻大火雞,卻是最不好吃的。火雞有股獨特的肉味,這個我不拒抗,但吃到的味道主要來自淋上的醬汁(gravy),平平無奇;最要命的始終是肉質乾硬,就是廣東話說的「似柴皮」,當真是邁克形容的「難以下嚥」。當時我邊吃邊想:「火雞不好吃啊!美國人真的愛吃嗎?」

事實上,美國人平時並不常吃火雞,最愛吃的是牛,其次是雞,然後是豬和羊。感恩節和聖誕節期間火雞特別便宜,最平可以低至每磅$0.5以下,二十磅一隻火雞不用$10,可供十多人吃,沒有比這更便宜的肉類了。可是,一般的日子火雞價錢比雞高大約30%。既然沒有雞那麼好吃,卻又較貴,自然較少人買了;就算買,也不是買一整隻,而是買部份,例如胸肉和翅膀。

入鄉隨俗,吃過那次「難以下嚥」的火雞後,我在家裏過感恩節通常都烤火雞(但偶爾會用火腿代替),起初兩三次效果不好,仍然是似柴皮。後來我喜歡上烹調,於是研究了一下烤火雞之道。在網上找到的方法不少,試過幾個之後,我決定謹守一向採用的做事大原則,就是「寧簡勿繁」,於是只用兩個非常簡單的方式處理火雞:(1)要做到火雞烤熟後肉質嫩而多汁(tender and juicy),只須烤前在火雞的皮底下放一層厚厚的牛油,主要是放在胸部的皮底下,但其他能塞進牛油的地方也不妨放一些;(2)要火雞肉有味道,只須浸鹽水,要浸八至十個小時,至於用多少鹽則隨自己口味調節。浸過鹽水的火雞烤後也較嫩和多汁,和(1)配合,效果當然更好。不過,(2)比(1)麻煩一點,也要有一個很大的容器;如果認為醬汁的味道已夠好,那便可以省去(2),烤出好吃的火雞便容易之至了。

如果邁克吃過這樣處理的烤火雞,可能會收回「火雞一點都不好吃,肉地既粗入口又沒有味道」那句話了。如果他吃過我做的蝦膠火雞煎肉餅,甚至會說「原來火雞可以這麼好吃」。這道菜做法簡單,只是要有點耐性,我將做法寫出來,有興趣的讀者不妨一試:

蝦與碎火雞肉(ground turkey)各一磅(使用十進制的讀者請自行轉換單位) 。蝦不要用太小的,每磅二十隻左右的最好;碎火雞肉不要用太瘦的,12% fat的最好。蝦剝殼後剁成蝦膠,通常要剁十多分鐘,一定要剁至起膠,越膠越好(懂得用「撻」法的,可以在起膠後把蝦膠「撻」十多下,以增加彈性)。加入碎火雞肉,下少許胡椒粉和一茶匙鹽,與蝦膠一起剁,剁至兩者混為一體,整體起膠;然後分成約二十份,煎成肉餅,煎至兩面都金黃色。這道菜的口感很好,彈牙而兼有啖肉的感覺。如果想口感有點變化,可另備幾隻蝦,剝殼後切成尾指指甲大小的蝦粒,待蝦與火雞肉剁成膠以後,加入蝦粒拌勻才煎;如果想香味有點變化,可加入蔥粒拌勻才煎。

有人可能會說我這是取巧,因為味道好的不是火雞,而是蝦。非也,因為食材的配合很重要。我試過用豬肉來做,效果差很多,有膩感;火雞肉跟蝦膠混合後,會令火雞的獨特味道消失,煎後吃起來有陣清香的肉味,介乎豬與雞之間,妙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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