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4日星期五

鄭若驊法 - 高慧然

 鄭若驊法 - 高慧然


究竟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眼中,生命何價呢?的士司機鄭國泉涉嫌於深水埗駕車撞向人群、撞斷少女雙腳,被議員許智峯提出私人檢控,遭律政司介入後撤控。暫不討論鄭國泉背景及動機,任何一個司機,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都不可能不用面對刑事責任。律政司司長直接干預案件提出撤控,究竟視人命價值為何物?

一個無視人命價值的人,當然也無視動物的生命價值。深井豪景花園發生動物命案,兩名男子涉嫌將29隻包括貓、兔、倉鼠、龍貓等在內的動物掟落樓,導致其中15隻動物死亡,警方以「殘酷對待動物」拘捕該兩名男子。由於事隔大半年一直沒有動靜,《香港動物報》近日向警方查詢案件進度,獲回應如下:「警方已完成調查,在考慮證據後,律政司決定不就案件提出起訴。」

律政司直接介入動物命案,理由是甚麼?難免令公眾浮想聯翩,是律政司司長本人相信29隻動物相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集體跳樓自殺,因此死因無可疑?還是律政司司長憎厭動物、認為所有動物都該死,又或者跟涉案兩個疑犯有深交?若無清晰交代,如何釋公眾疑竇?若不釋公眾疑竇,讓公眾如何相信住在香港,人命或動物生命可以得到保障?若律政司司長可以憑一己之好惡隨意介入大小案件,要求撤控或加強檢控,那香港的所謂普通法不如改名叫《鄭若驊法》。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