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篇文章之前,是下午茶時間,吃了兩個內子做的菠蘿包,配以一杯香濃的咖啡;對我來說,這是至高享受。說是至高享受,一點也沒有誇張,因為我實在極之喜歡吃菠蘿包(也愛喝咖啡)。內子做好的菠蘿包,新鮮出爐我即吃,拿起來還是熱的,聞着麵包香氣,一大口咬下去,「菠蘿」皮微微帶脆,麵包中間軟綿而甜度適中,好吃到不得了,幾乎每次都得吃兩個才滿足。如果只吃一個,那便待菠蘿包稍為冷卻,但還是暖的,切一大塊厚厚的牛油,夾於包中,吃其菠蘿油,不亦快哉!
菠蘿包是很普通的食物,但普通的食物也可以很好吃,況且口味是主觀的,如果你不覺得菠蘿包好吃,我不會認為是你錯了,而明白只是大家口味不同。口味這回事,很難解釋,亦不必解釋。為甚麼我最愛菠蘿包?真的不知道,但這完全無礙我享受菠蘿包的色香味。也許有天不知怎的口味突變,改而最喜歡吃雞尾包,到時自會全情投入雞尾包的滋味小世界。
很慶幸有個糕點手藝不錯的老婆。本人愛烹調,天天下廚,包辦午餐晚餐,但對於做糕點一直沒有興趣,懶得學。內子知道我愛吃菠蘿包,便下工夫去學做,試過不同的 recipes,糅合改良後,終於成功做出地道的菠蘿包,跟在香港麵包店買到的差不多;為夫很滿意,兼感動,邊吃邊大讚,喜形於色,她也因而十分開心。
菠蘿包屬於港式麵包,是香港人的偉大發明。各式各樣的港式麵包變化多端,在香港隨便進入一間麵包店,不但香味紛陳撲鼻,而且很難沒有花多眼亂之感。港式麵包中,我不是獨愛菠蘿包,只是最愛。我的口味較古老,不取新式花俏,尤其不喜歡包了古靈精怪餡料的那些;港式麵包,我還是信奉大巧不工,最簡單的最好吃,所以特別喜歡的只有菠蘿包、脆皮豬仔包、墨西哥包和提子麥包;較複雜而愛吃的,就只有椰絲奶油包。
遙想小時候吃的港式麵包,哪有現在這麼種類繁多。其實最早吃的,只是藍白小方格包裝紙的嘉頓生命麵包,一塊方正的麵包塗上一層薄薄的煉奶和花生醬,已覺美味。後來高級了一些,不吃嘉頓,嫌不夠新鮮,到士多辦館買方包;透明膠袋包裝,分半磅和一磅的,可選擇連皮或切皮,不但新鮮,也確實比嘉頓麵包幼滑軟綿得多。此外,除了煉奶和花生醬,家裏還多了一項選擇,就是果占,於是兒時情景突然添了一點色彩和香甜。至於經常吃菠蘿包、雞尾包、豬仔包等,那是稍後的事了。
緬懷港式麵包,也自然想到中學時的經驗。全日制中學,午餐一是帶飯,一是出外吃。我大多出外吃,早上媽媽給午飯錢,足夠到餐廳吃個常餐或到酒樓吃碟頭飯。這麼一來,我便有儲錢的機會了。方法簡單不過,午餐到學校對面的麵包店買麵包吃,可以吃得飽飽的,但午飯錢一半也用不到,餘下的便可以儲起來,積少成多,便有錢買心頭好。這儲錢方法,當時稱為「捱麵包」,事實上並不苦,因為港式麵包好吃啊!依稀記得那麵包店有位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女店員,那應該是儲錢之外的另一誘因——少年十五二十,活着不是單靠食物。
初到美國時,想得到吃菠蘿包的滿足感,不容易。不是完全不見港式麵包,但當時在柏克萊市買到的菠蘿包做得不好,要開車到三藩市才找到像樣的。我說做得不好,那是台灣人開的麵包店,他們做的菠蘿包有形無神,口感和味道都不是港式的;那「菠蘿」皮做得尤其差,又薄又軟,一點也不「菠蘿」,我寧可不吃。到三藩市買菠蘿包,通常一買便是十多二十個,當然不會兩三天吃光,剩下的冷藏,要吃的時候拿出來解凍,然後用多士焗爐稍為烘烤;效果很好,有七成像新鮮出爐。
後來內子研製菠蘿包成功,便不用「長途跋涉」去買了。除了菠蘿包,她還學做了雞蛋仔和老婆餅,同樣是做到幾可「亂真」,很好吃,但我最欣賞的始終是她做的菠蘿包。最愛就是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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