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舉仍硬要 - 李碧華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決定不就689收受UGL 5,000萬元作出檢控,更未有向外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而放生,民望墊底,潛水不敢見人。
而她的僭建案,自己掌管的律政司又「放生」,只由老公頂罪,看來亦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此外,原來她還有另外(起碼)3項物業涉僭建,屋宇署又稱「完成修正」,不考慮控告,云云。
所有違法之事,醉駕強姦販毒僭建貪污徇私殺人放火……若疑犯已作出「修正」,是否等於從沒發生過?沒有錯失一一放生?最荒謬的,這並非一視同仁,而是選擇性執法,雙重標準,政治考量,不公平!
僭建驊醜聞纏身,破壞法治,是一件誠信盡失的傀儡,空長一個犀利的鷹鈎鼻,原來無權威難懾眾,但硬來,香港人奈她何?
這令人聯想一樁性侵案:台灣導演鈕承澤近日捲入性侵疑雲,不止一人已有第3號受害者出面指控了。其實他過去風波不斷,最後終因背後有「貴人護體」收拾爛攤子。但最近這樁,受害人事後報警驗傷。顯示下體有嚴重撕裂,指控他「不舉仍硬要」,以指交得逞。
那是說,明知力有不逮亦無肉體快感,一如空心政棍,沒得各界信任,仍官官相衞一言堂,是為了「弄權和侵佔」的慾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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