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

有預謀,更有陰謀(馮睎乾)

有預謀,更有陰謀(馮睎乾)


眾所周知,我是深藍絲,不支持「佔領」,更反對騷亂。梁天琦等人參與旺角騷亂,坐牢是意料中事,但聞訊還是有點錯愕。一向估計是三四年,現在梁被判六年,似乎過重。為什麼說過重?二○一六年旺角警民衝突,歷時一晚,無人死亡,只是燒垃圾、警民互擲磚頭,儘管場面混亂,但算不算「暴動」呢?如果算,那麼六七年香港左派示威者放炸彈、暗殺、燒車、槍戰,導致八百多人受傷,五十一人死亡,香港陷入亂局八個月,應該稱為什麼?
《消失的檔案》(六七暴動紀錄片)導演羅恩惠寫過一篇文章,列舉六七暴動一些案例,現在重溫很有意思。例如六七年七月十一日及十二日夜,約一百人違反宵禁,在灣仔集結,向警方擲石及玻璃樽,數十人被捕,控以「非法藏有武器」、「非法集會」及「暴動性集會罪」。法官判刑,有人罰款八十元,有人守行為十二個月,有人警誡後獲釋,有兩人被「重判」十八個月。不少人拿六七暴動刑期跟旺角騷亂比較,「十一哥」說「比較沒有意義」。說話唔可以咁講,這樣比較非但有意義,且非常符合人性,因為心理學有所謂「錨定效應」(anchoring effect),表示人作判斷時,往往倚重初始獲得的資訊,以之為參考基準──當然,若你喪失人性,自然不覺得anchoring有意義。
回到旺角騷亂案,主審法官彭寶琴有兩句話是亮點:第一句,她說「暴徒」數目是警員數以十倍,強弱懸殊,「暴徒」更瘋狂襲擊「沒有裝備的交通警員」;第二句,她稱「暴動」是「有預謀,有組織」的。這兩句話,大家該串連起來思考。為什麼現場會「強弱懸殊」,令「沒有裝備的警員」受襲?回一回帶,當時的前線警員受訪,曾抱怨上級遲遲不准用催淚彈,也沒迅速增援,令同袍要用血肉之軀對抗群眾。明白嗎?一直把「港獨」掛在口邊的人,最期待的畫面自然是「暴動」了。讓磚頭再飛一會,演變為「暴動」,的確有組織,有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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