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8日星期日

「畀三分半鐘我哋」(林夕)

「畀三分半鐘我哋」(林夕)





電視台記者採訪大車禍,鬧出「畀三分半鐘我哋」事件。片段所見,警方消防要求記者撤離到山坡較遠位置,記者用拖字法,撤了又回來,在旁邊繼續向鏡頭報導,對崗位不離不棄到令人哀嘆。另一位更勇更堅持,消防員在救人,竟然跟警方討價還價,「等多幾分鐘得唔得啊,因為有live跟住」,救人時刻要配合新聞直播時間,也是前人所未見,拼搏精神令人悲憫,警員曉以大義:「我諗救人緊要啲喎」,有人依然不為所動,堅持爭取直播權:「我哋着咗signal出街,想做埋個直播先。」到了這地步,也真難為了警員,依然心平氣和說:「我很難平衡,新聞自由重要,但那邊有人命……。」
不是警方很難平衡,是該名記者敬業到失去平衡而已,戰地記者要冒險紀錄實況真像,還是加入就地救人呢?這是新聞學永恆的課題,曾有攝影師拍攝了禿鷹襲擊饑荒小孩照片,畫面出來震撼過後,大眾開始想到,小孩是很可憐,飢民實在需要幫助,但,這攝影師怎麼沒想到放下本位,做回一個人去拯救那小孩呢?
這次意外,有警消人員在場,記者不必放下專業幫忙拯救,恪守專業在不妨礙救援的地方報導就是,正如前幾天所寫,別說是長官勘災妨礙拯救員工作,稍微一個問題要回答,爭分奪秒見也會分了神。
自由採訪,是不讓掌權者有隱藏真相的機會,為民眾爭取知情權,新聞自由很重要,在這情況卻沒什麼好平衡的。民眾最需要知道的,不是現場直播出來的巴士翻倒,傷患危殆者送院場面,即使有看到,是出於關心,而不是八卦。好奇跟八卦不一樣,與其爭取第一時間直播場面,不如再深入探究肇事原因,民眾應該更想知道車長發脾氣之前,罵他的乘客內容大概如何,才導致這宗悲劇。更長遠的是九巴對車長訓練、管理情況,有沒有超時過勞,外判開車的有沒有規範。
災難事故報導,通常最先是直播現場災情如何,記者報上傷亡數字,然後在現場有沒有發現救災不如理想的地方,然後再可以檢討肇事原因。像台灣這次地震,人禍依然大於天災,違建老舊房子,全台灣究竟有多少?再經歷一次五級就很危險,七級的話,柯文哲說台北大概是要死六萬人。這數字從何而來?政府報了個數字,記者天職與民眾願望,就是想知道實情,這些沒畫面,也不吸睛,但是治本,不然過一陣子,另一宗巴士失事,另一次地震,房子還是繼續倒。記者崗位可以很神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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