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9
不損人利己是做人的最低準則
上一篇文章貼出後,有人擔心會冤枉了區諾軒;也有人懷疑他有什麼把柄被中共抓在手上;有人說區的供詞未造成惡果;也有人說可能他就是中共安插在民主派內部的奸細。
區諾軒的供詞,提供給控方一個有力的證據,便是戴耀廷建議的民主派初選協調,目的便在於推翻特區政府,因此「顛覆國家政權」這條罪名,戴耀廷便洗脫不清了。
區諾軒的供詞是否屬實,只有在場的人才知道,但區諾軒的供詞,控方必定如獲至寶,控方要將戴耀廷定罪,便多了一條證據。尤其區諾軒是民主派中人,又是參與策劃民主派初選的要角,他的供詞更加有「說服力」。如此區諾軒便成為置戴耀廷於災難境地的關鍵。
所以區諾軒作為控方證人,不但會產生惡果,而且是非常嚴重的惡果。
區諾軒在轉作控方證人之前,有沒有想過會對自己手足造成傷害?他在作出這個供詞前,有沒有意識到會傷害戴耀廷?除非他低能兼弱智,否則以一個普通正常成年人的認知水平,不可能意識不到這個惡果,但,他為什麼還要做?
區諾軒可以辯稱,他說的是事實,究竟是事實還是虛構,也只有在場的人才知道。但不要忘記,民主派為初選作協調,在任何民主國家都是正當的,選舉就是要贏,要贏便要講策略,同一政治派別內部作出選舉協調,都是合法的。此外,任何一個民主國家,議員們否決財政預算案﹑令行政長官下台,都是正當的政治操作。(至於可否解散立法會,我的常識是只有總統才有這個權力)。
當然,香港不是民主國家,國安法是惡法,但難道區諾軒不懂這些基本現實?
我們面對的是一個無惡不作的專制政府,我們面對的又是剝奪香港人政治權利與人身自由的一部惡法。退一萬步講,即使戴耀廷曾說過這些話,區諾軒是否一定要把他「供」出來?如果他不轉作控方證人,他就只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作供,對涉及其他人的事選擇緘默,那就不會傷害到戴耀廷。區諾軒覺得傷害戴耀廷沒什麼所謂嗎?他的利益,就要建立在損害戴耀廷的基礎之上?
我們不可能要求所有民主派活動人士都像戴耀廷﹑黎智英那樣做人民英雄,但你不能做英雄,也不一定要做狗熊,你還有很多選擇。你可以潔身自愛,對香港民主運動有利的事,能做盡量做,對香港人整體利益有害的,能不做盡量不做;你也可以在有限範圍內,為香港人發聲,對某些事情說「不」,對某些事情說「是」;你也可以選擇冒一點冒得起的風險,做一點平常人不敢做的事。
最近香港著名導演杜琪峰先生在出席柏林影展評審記者招待會時,說了一番頗值得回味的話,他說:「我覺得電影永遠喺前鋒,喺前面,當有極權嘅時候,人民失去自由嘅時候,電影通常係首當其衝,喺好多地方都係…所以獨裁者通常對付嘅一定係電影,我覺得香港…no,sorry,我諗全球爭取自由嘅國家同人民,佢哋都要支持電影,因為佢係同你發聲嘅。」
杜琪峰並沒有說出很尖銳出位的話,他說的只是常識,一種對政治文化的基本認知。但這種話在專制統治者聽來,卻是非常刺耳的,因為他說出真相,說出普遍存在於香港和大陸的社會現實。凡是獨裁者都害怕常識,都要以謊言與脅迫來迷惑與控制民眾,杜琪峰的話對香港人又是一種儆醒,提醒我們面對的正是極權政府。
他沒有實指中共,也沒有點名習近平,也沒有號召香港人要做什麼事,但誰都知道他說的是誰,也都知道他憎恨什麼,熱愛什麼,他的愛憎便是香港人共同的愛憎。
杜導說的只是社會現象,但政府又分明感受到這番話的刺痛,香港人又分明理解這番話的內涵,這就夠了。每個人都堅守內心私有的領土,不輕易出賣自己良知的主權,這就夠了。不能做英雄,也不要做狗熊,只做一個不損人利己的正常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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