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2
只要思想夠滑坡,罪名總比證據多
2019年11月「理大暴動」案,法官陳廣池日前判刑,形容「暴動」令理大「猶如烏克蘭東部戰場」,又批評被告「助紂為虐」,「自以為」是急救員,實質上支持暴動者云云。這次律政司若不起訴陳廣池「煽動」,恐怕不足以平民憤。
按照「立場案」控方代表伍淑娟的檢控手段,只要某些言論引起公眾「聯想」,從而憎恨香港警察或政府,就可控以「煽動」了。現在陳廣池公然把理大比喻為烏克蘭,難免讓人聯想到,在外面要攻入去的港警,就是俄羅斯那支侵略別國的不義之師,豈非抹黑港警?
我個人看法是,陳廣池在同一判詞中,連續兩次犯上如此低級的錯誤,不可能是無心之失。按照伍淑娟的「聯想」準則,夠晒料charge個法官「煽動」有餘啦。如果這樣明目張膽「煽動」也不控告,大家就會覺得司法不公雙重標準法治已死,又怎樣講好香港故事呢?
什麼才算「助紂為虐」,看看「立場案」即一清二楚。近日審訊,控方伍淑娟舉出監警會報告所載的「爆眼女事件」、「新屋嶺事件」等「不實信息」,盤問鍾沛權對2019年運動「社會背景」的看法。伍婦根據監警會報告指,有關警方性侵的正式投訴僅有兩宗,而被關押於新屋嶺的五十三人,均無投訴,又強調「正常人有罪證,都會交給監警會」云云(注1)。
伍淑娟這樣說,無非想帶出一個結論:不管民間或媒體對警方有何指控,只要監警會報告沒有記錄,就全部是「假新聞」、「假資訊」,而你把這些「假新聞」傳播開去,即涉「煽動」。頭腦稍為清醒的人,都看得出這是徹頭徹尾的歪理。
鍾沛權馬上反駁,舉出公眾不信任監警會的理由:例如政府委託的國際專家於報告發表前半年集體辭職;又例如監警會報告形容721為白衣人與黑衣人衝突,但很多現場片段顯示,被白衣人襲擊的大部份不是黑衣人,而是穿各種顏色衣服的普通市民,「包括其中一個白色裙,後來證實有身孕的女士。」 (注2)既然監警會不可信,甚至予人偏幫警察、「助紂為虐」的壞印象,大眾又怎會把罪證交給他們呢?
伍淑娟又提到「爆眼女事件」,再次「以結果為目標」,想把針對警方的指控,都扭曲為「假新聞」。她竟引用《星島日報》和《東網》報導,指「爆眼少女」2020年已赴台灣,且「無爆眼」。其實在2022年8月11日,「爆眼女」K小姐已在網上公開自己的醫療記錄,上面清楚列出傷勢,包括臉部裂傷、創傷性白內障、眼球破裂等。
當日我更撰文指出,《東方日報》、《星島日報》、《大公文匯》和屈穎妍等各方中共喉舌,在2021年5月下旬忽然聯成一線,宣稱K小姐「無爆眼」,統統是假新聞(注3)——這才叫「助紂為虐」。K小姐醫療報告的內容,就連獄中的鍾先生也透過報紙知道,而伍淑娟不知真傻還是假懵,居然引用過期的假新聞,專業何在?
現在大家應該明白,為什麼中共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摧毁所有代表異見聲音的媒體了。當假新聞成了唯一「真相」,就像監警會報告成了控方唯一可援引的資料,就不單可以做大內宣「洗腦」,有需要時還可在所謂審訊中大派用場。只要思想夠滑坡,罪名總比證據多——以「法」壓人並不難,真正難的,是你能否以理以德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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