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今天,已不見多少人會提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因草案而引發的抗爭運動,卻一直延續至今。問題的焦點已不在草案的存廢,而在於遍地開花的示威。官方統一口徑講的是「止暴制亂」,但對於香港大部份市民而言,問題的死結在於警察濫用暴力,也在於政府對這種赤裸裸的違紀違法視而不見,甚至是推波助瀾,任由社會被淪為與暴徒沒有分別的警賊騎劫。
反送中的起因是對拆除中港法律屏障、破壞一國兩制的抗拒;抗爭延續反映對政府罔顧民意,更運用警察作暴力打壓的強力不滿。政府及建制中人要不就完全不討論引致亂局的原因,要不就緊跟官方口吻。所以,不論後來給抗爭運動加上任何標籤,都不能把事件平息。更甚的是基於這些充滿精神病態的、迴避問題核心的胡亂判斷,便把平息事件的希望寄託於政權手上的治安工具。政府大抵以為可放手讓警察拘捕多一些人,嚇到大部份人不敢出街,示威便可以平息,或者起碼可如林鄭所幻想的「待一切平靜下來」,才開展她所謂的「真誠對話」。
問題是縱容警隊造成的結果是把大部份警員都推進違法陷阱中。各種紀律部隊的存在,就是要透過紀律主導的管理及規範,令一些對社會持續運作及安全至關重要環節,在任何情況下都可在規範中有效操作。對維持治安的警察,維持紀律就更加重要了。一旦放鬆了警隊的管理,所謂「合法武力」的操作便有可能成為脫了韁的怪獸,社會安全的規範便會崩潰。到了今天這還不夠清楚嗎?
無論警方高層在「警謊」記者會中如何標榜「專業」,大部份市民都知道現在這隊警察比起上世紀70年代之前的「有牌爛仔」更不堪。當年就算有警察包庇各種犯罪活動,也未至於在眾目睽睽下衝上公共交通工具毆打市民,然後轉身就走。這些事今天全都發生了。
一再清楚暴露於公眾目光中的,包括千方百計隱藏身份來濫用武力、擅闖私人處所、更明顯針對普通市民、記者、社工,甚至是以打爛仔交的姿態來挑釁和理非。結果自是招來了大部份市民的反感;來自警察的暴力不斷升級,令暴力對抗成為一個自我實現的螺旋。
反送中的起因是對拆除中港法律屏障、破壞一國兩制的抗拒;抗爭延續反映對政府罔顧民意,更運用警察作暴力打壓的強力不滿。政府及建制中人要不就完全不討論引致亂局的原因,要不就緊跟官方口吻。所以,不論後來給抗爭運動加上任何標籤,都不能把事件平息。更甚的是基於這些充滿精神病態的、迴避問題核心的胡亂判斷,便把平息事件的希望寄託於政權手上的治安工具。政府大抵以為可放手讓警察拘捕多一些人,嚇到大部份人不敢出街,示威便可以平息,或者起碼可如林鄭所幻想的「待一切平靜下來」,才開展她所謂的「真誠對話」。
問題是縱容警隊造成的結果是把大部份警員都推進違法陷阱中。各種紀律部隊的存在,就是要透過紀律主導的管理及規範,令一些對社會持續運作及安全至關重要環節,在任何情況下都可在規範中有效操作。對維持治安的警察,維持紀律就更加重要了。一旦放鬆了警隊的管理,所謂「合法武力」的操作便有可能成為脫了韁的怪獸,社會安全的規範便會崩潰。到了今天這還不夠清楚嗎?
無論警方高層在「警謊」記者會中如何標榜「專業」,大部份市民都知道現在這隊警察比起上世紀70年代之前的「有牌爛仔」更不堪。當年就算有警察包庇各種犯罪活動,也未至於在眾目睽睽下衝上公共交通工具毆打市民,然後轉身就走。這些事今天全都發生了。
一再清楚暴露於公眾目光中的,包括千方百計隱藏身份來濫用武力、擅闖私人處所、更明顯針對普通市民、記者、社工,甚至是以打爛仔交的姿態來挑釁和理非。結果自是招來了大部份市民的反感;來自警察的暴力不斷升級,令暴力對抗成為一個自我實現的螺旋。
欲透過暴力令錯誤變正確
更有甚者,是不斷傳出各種罪行,包括傳聞中的虐打、強姦、性侵犯、又有百多起令人懷疑的「自殺」案,而周梓樂同學的不幸,也一再暴露警察要以一個謊言來掩飾另一個謊言,市民也大條道理相信警方要掩飾的罪行已是罄竹難書。
今天的警察已走上一條罪惡的不歸路,部份更處於一種精神不健全的心理狀態。當武器在手,又得到權勢的包庇,他們就只能在這條錯誤的道路上走下去,希望所犯的各種錯誤,以後都不被追究。即是說只能錯下去,只能透過暴力令錯誤變成正確。正因如此,最近幾個星期他們口口聲聲說要壓制的亂局,實際上都是他們自己製造出來的。而他們也只是裝作不知道,他們所要止的暴,最重要的是警察自己的暴力。
林鄭及問責團隊的官員,今天個個都只能鸚鵡學舌,說要「止暴制亂」,但已改變不了市民的判斷。負責公共衞生的,竟可說不知道催淚彈的成份;負責保安的,可以擘大眼說謊指警察執行職務時有足夠的身份識認。這種官方論述的貧乏,顯然是說明了政府根本已沒辦法把警隊行為重新納入規範當中。這也反映了領導層官員的德性墮落。他們本來是想利用警察來維護這個墮落不堪的政權,但到了今天,他們已不介意自貶為警暴的幫兇了。香港人可以做的,就只能繼續以各種合理合法的手段來延續抗爭,拒絕與這個政權合作;也要堅持到底,絕不認許騎劫了政府及整個社會的警賊。我們拒絕這一種墮落。
鍾劍華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今天的警察已走上一條罪惡的不歸路,部份更處於一種精神不健全的心理狀態。當武器在手,又得到權勢的包庇,他們就只能在這條錯誤的道路上走下去,希望所犯的各種錯誤,以後都不被追究。即是說只能錯下去,只能透過暴力令錯誤變成正確。正因如此,最近幾個星期他們口口聲聲說要壓制的亂局,實際上都是他們自己製造出來的。而他們也只是裝作不知道,他們所要止的暴,最重要的是警察自己的暴力。
林鄭及問責團隊的官員,今天個個都只能鸚鵡學舌,說要「止暴制亂」,但已改變不了市民的判斷。負責公共衞生的,竟可說不知道催淚彈的成份;負責保安的,可以擘大眼說謊指警察執行職務時有足夠的身份識認。這種官方論述的貧乏,顯然是說明了政府根本已沒辦法把警隊行為重新納入規範當中。這也反映了領導層官員的德性墮落。他們本來是想利用警察來維護這個墮落不堪的政權,但到了今天,他們已不介意自貶為警暴的幫兇了。香港人可以做的,就只能繼續以各種合理合法的手段來延續抗爭,拒絕與這個政權合作;也要堅持到底,絕不認許騎劫了政府及整個社會的警賊。我們拒絕這一種墮落。
鍾劍華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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