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為建制派正名 - 馮睎乾

為建制派正名 - 馮睎乾



在上周日城市論壇,新當選的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力斥建制派一直對制度毫無建樹,認為巿民應該「叫佢哋保皇黨或者親中派,以正視聽」。我覺得「保皇黨」或「親中派」雖更準確,但仍然沒有很深刻地揭露他們的本質。想起美國剛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其中「人權」一詞,最能概括近半年來香港人的抗爭目標,那麼建制派何不正名為「反人權派」,而非建制派則叫「人權派」呢?

香港近月的事,不單是政見的對立,更是正邪的決戰。警察以 「執法」為名,犯下罄竹難書的反人道罪行,包括打記者、打醫護、打老人、向合法遊行人士射催淚彈、濫捕市民、當眾行私刑、性侵被捕者、妨礙救援工作……德國記者親見香港警察破壞交通燈,又說他們比伊斯蘭國更可怕。一夜之間,香港彷彿連第三世界也不如。香港警察漠視最基本的人身安全權利、自由集會權利,也不理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原則,而政府和建制派竟不聞不問,反而任意放縱,這不是「反人權」又是什麼?

以我所知,近代之前中國人的確沒有「人權」這個概念,所以也欠缺與此相關的詞彙。古代西方雖未發展出現代的人權觀念,但羅馬人至少也有「ius」一字,表示「權利」(此字亦解「法律」),反觀古代中國,連「人權」的影子也看不見。古人所謂權,主要有兩個意義,都跟「人權」或「權利」無關:一是統治階級的權力,例如「君權」(又叫「天權」 );二是權變的權,即「懂得變通,因時制宜」的意思,如孔子所謂「可與立,未可與權」、孟子所謂「執中無權,猶執一也」的權。按第二個意思,「無權」即不懂變通,今天我們會稱之為「膠」。《公羊傳.桓公十一年》說:「權者反於經,然後有善者也。」(權就是違反常法,以求取得良好的結果)反而有點「違法達義」的意味。

漠視人權,民主也是徒有其名,末了只是鬥人多而已。中國政治一直無法進步,不因為沒有民主,而是不重人權。把親中派正名為「反人權派」,才能讓全世界一眼看清他們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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