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

警察有沒有打爛交通燈? - 馮睎乾

警察有沒有打爛交通燈? - 馮睎乾


監警會早前聘請五名海外專家,嘗試塗脂抹粉,增加威望,詎料國際專家不願同流合污,現已集體請辭,跟黑警割席。這次警方洗白不成,反而越漂越黑,實在罪有應得。

大家心知肚明,假如真的不偏不倚執法,數以百計警察將淪為階下囚,警方怎可能授權「外國勢力」查到自己的罪證?但再鋒利的刀也有生鏽的一天,再無賴的警察也有(無心)說出真話的時候,例如十二月六日,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出席記者會,就一時口快披露罪證:「市民不要掉以輕心,以為我們打爛的……暴徒打爛的,只是一些無靈魂的死物,而忘記了這些交通燈,對於維持交通秩序,避免發生交通意外是十分重要的。」

當年葉繼歡打劫銀行,警方發言人可曾一時疏忽,在電光火石間說成「我們打劫銀行」呢?若警方沒有派人假裝示威者砸交通燈,很難相信郭嘉銓會吐出這個Freudian slip。想起十一月中旬,在香港報道示威的德國記者Enno Lenze,無端被警方勒令離港,當時他在Twitter用英文、德文交代事件,德文版較詳細,有件事在英文版沒有記述。他說:「我曾親眼看見便衣警察破壞交通燈……你已不再知道可以相信什麼。」(Ich habe auch selber zivile Polizisten gesehen, die eine Ampel zertrümmert haben...Man weiβ nicht mehr, was man glauben kann)

除了Twitter,Enno Lenze也在個人網站發了一篇長文,講述自己在沒有示威活動的商場遇上大批Popo,他被拍下大頭照,警官更明言禁止他繼續拍攝報道。記者慨歎,無論在德國或庫爾德斯坦,都有「保證安全的區域」(Dort gibt es garantiert sichere Bereiche),但香港沒有。

普通人破壞公物,警察可拘捕他;若是警察破壞,誰人可將「有牌暴徒」繩之於法?示威者破壞交通燈,只是違反法律;警察破壞交通燈,就是摧毀法治。誰的罪行更嚴重?順帶一提,假如交通燈對大眾安全這麼重要,為什麼太子始創中心對開的馬路,那幾盞交通燈一直不修理?政府是否刻意擾亂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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