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體器官銀行(高慧然)
港大醫學院決定成立「好心人活肝捐贈名冊」,「讓有心捐肝者可聯絡醫護人員,接受醫生檢查,並轉介心理醫生評估、記錄血型。表明欲捐肝給指定人士或任何有需要病人。」
當捐肝者可以指名道姓把肝捐給指定病人,最壞的結果是甚麼?是有可能導致人體器官買賣。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你打算捐肝,捐給哪個病人呢?有人看上去比較順眼,有人是「好爸爸」,有人是亞洲十大富豪,有人是天水圍綜援阿伯。捐給「好爸爸」或綜援阿伯,你事後可獲得一個果籃。捐給「順眼哥」,你可以獲得與「順眼哥」合照一張。捐給富豪,你可以獲得一層樓,從此與家人安居樂業,你兒子還可以在富豪旗下公司獲得一份糧高穩定的工作。你會不會心郁?
也許你本來的選擇是「順眼哥」,但富豪派人游說你,跟你說「順眼哥」只是個花心男,對社會無建樹,還傷盡港女心。富豪就不同了,五位數字的人在他公司打工,他的健康與萬幾個家庭的穩定有關。你又會不會掙扎猶豫?
當捐肝者可捐出肝臟給指定的人,其他器官也一樣。到時,捐贈者在選擇病人時,必定面對道德、倫理、價值觀及金錢的衝擊。這絕對不是單純出於好心去救人的人應該面對的境況。此外,必須重申一次:眾生平等,犧牲一個人去救另一個人絕對不值得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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