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5日星期日

可不可以和你拍一張照片?(蔡瀾)

可不可以和你拍一張照片?(蔡瀾)

插圖:MEILO SO

不知不覺之中,我也成為了所謂的「名人」,時常有陌生人問:「可不可以和你拍一張照片?」
對方很客氣,我當然不會拒絕,要拍多少張都行,從小被父母親教育,人與人之間,應該有互相的尊敬,這是基本的禮貌,必定遵從。
不喜歡的是,連這一點最低的要求都不懂,譬如就來一句:「喂,蔡瀾,合拍一張?」
我多數當對方是透明,裝聾作啞,從他身邊經過。心情好的時候,我會說:「對年紀比你大的人,不可以呼名道姓。」
這是事實,對方的父母沒教他,由我來依老賣老指出,對他們也不無好處。
有些聽到了,靦腆而去。有些反臉:「不拍就不拍,你以為我會稀罕?」
對着此等人間廢物,只有蔑視。
在新書出版後的簽書會上,很多讀者要求合照,隊伍太長,一位位拍,時間是不夠的,我關照助手替對方拿着手機,要他們站在我身後,一面簽名一面拍。
多數讀者會滿意而去,但也有很多說:「直的一張,我們再來橫的一張,看看鏡頭!」
這時我心中開始厭煩,雖不作聲,但是表情已經硬,擠不出笑容了。
有些相貌娟好,言語不俗,以為是很喜歡看書的知識份子,智商一定很高,豈知眼對鏡頭,他們即刻舉起剪刀手來,作勝利狀,我看了也苦笑作罷了,不會生氣。年輕人喜歡作V字狀,情有可原,七老八老,還要作此動作,就顯出智商低了。
答應了和對方合照之後,他們會越走越近,我一向越避越開,但是還得保持客氣,但他們得寸進尺,伸出手來要擁攬我肩膀,這就很討厭了。
是的,人與人之間要互相尊重,但是對年紀比我們大的人,不可作親友狀,我與金庸先生認識數十年,也不敢作此大膽無禮的動作,非親朋戚友,怎可勾肩搭背?
走進食肆,店主有時要求合照,從前我來者不拒,後來聽到很多人投訴,看到我的照片才去吃的,怎麼知道東西嚥不下喉?
被冤枉多了慢慢學乖了,一進門就要求拍照時,我會說等吃完再拍好了,如果難吃的,就一溜煙跑掉,東西好吃,我則會很樂意地和他們拍照。

有時候,怎麼也避免不了,去了一個飲食人的聚會,多人要合拍,也一一答應了,第二天便被貼在店外。當今,在這種情形,我多數不笑,所以江湖上已傳出,要看到照片上我笑的才好去吃,這也是真的,沒有說錯。
有時我還會主動,要是東西好吃,我請廚房的所有同事都出來合拍,看見有些服務員站在一邊不敢出聲,我也一一向她們招手。
拍全體照最費時,通常他們要我坐下,然後一個個加入,我左等右等,大家還是沒有排好位置!吃虧多了,就要求大家先擺好姿態,留中間一張空凳,等到最後我才坐上去,年紀愈大愈珍惜時間。
合照可以,握手就免了吧,我最怕和人握手了,對方的手總是濕膩膩的,握完就要去洗一次手,洗多了脫皮,也變成了潔癖,很怕握手,但對方伸出來,拒絕了很不禮貌,我多數拱拱手,作抱拳答謝狀,向各位說:「當今已不流行握手了。」
從前有過一陣子,聽別人說不如叫那些要合照的人捐一些錢作慈善吧,我叫助手拿了一個鐵筒收集,也得過不少零錢,至今嫌煩,不如自己捐吧。
在香港的街上,遇到遊客要求合照,我當然也沒拒絕過,當自己是一個旅遊大使,為香港出一分力也是應該的,烈日和寒冷天氣下,我還是會容忍。
要求之中,最討厭的是「自拍」了,所有自拍,人都要靠得極近,對方又不是什麼絕色佳人,而且,一自拍,人頭一定一大一小,效果不會好的,通常我會請路過的人替我們拍一張算數。
遇到自己喜歡的人,我也會像小粉絲一樣要求合拍,對方若拒絕,也會傷心,但好在沒有發生過這種情形,因為我的態度是極誠懇的。
最後一次,是在飛機上遇到神奇女俠Gal Gadot,她很友善,點頭答應,微笑着合拍了一張。
想起一件往事,拍《城市獵人》時,從日本請來了當時被譽為最漂亮的日本女明星後藤久美子,在香港遇到影迷時被要求合照,日本的明星大多數會拒絕,不拒絕經紀人也會教他們拒絕,久美子也不肯,成龍看到了說:「他們是米飯班主呀。」
後來久美子遇到影迷,也都笑臉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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