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

黃之鋒、敖卓軒:港澳不算殖民地?1972年聯合國決議的真相

黃之鋒、敖卓軒:港澳不算殖民地?1972年聯合國決議的真相


香港經過150年的英國殖民統治後,於1997年「回歸」中國。

44年前的今天,聯合國大會以99票贊成、5票反對,大比數通過第2908號決議。它的客觀效果之一,是導致了香港和澳門從聯合國的殖民地名單中被剔除,直接使兩地人民失去聯合國1960年在《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賦予非自治領土人民自決前途的權利。
上星期,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在《明報》發表文章,把以上事件解讀成有99個委員國認同「將香港排除在殖民地範圍之外」。然而,當時有關的聯合國檔案紀錄卻證明,這種觀點充滿誤導。那到底事情的來龍去脈是怎樣的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1年11月正式入聯後還不足四個月,其駐聯合國大使黃華就急不及待在翌年3月8日去信非殖化特別委員會(檔案 A/AC.109/396),強烈反對港澳被定義為殖民地,而應為「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他單方面宣稱港澳的地位,都屬中國主權範圍內,甚至寫道:「聯合國並沒有權討論這些問題。」
非殖化特別委員會主席於是順應中方要求,在提交給大會的1972年年度報告中,引述黃華的信件並向大會提出相關建議。
但1972年的這份委員會報告(檔案 A/8723/Rev.1,1975年公開),共分為五冊,長達1198頁,港澳問題卻只有在第一冊中第64頁的第183段提及,顯然在整份報告中微不足道。再者,任何委員會的定期報告,原意均為紀錄及匯報工作,一般情況下不會受到太多注意,也不會被大會否決。
更關鍵的是,報告提交時,大會正在草擬一個有關「去殖化」的議案。議案在第二段肯定委員會過去一年的整體工作後,就順理成章把「通過報告」這個慣常程序,直接納入第三段,一併包裹表決。
這個標題為《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的執行》的議案,弔詭地,正是文章開頭提到編號2908的議案。它全文分18段,而且顧名思義,其目的為支持聯合國進一步協助推動全球去殖化。例如議案第五段譴責殖民主義,而第六段更清楚「確認殖民地人民及外國統治下人民為行使其自決和獨立權而運用一切必要手段進行鬥爭的合法性」。
由當時的發言紀錄可推斷,支持議案的委員國代表中,絕大部分投下贊成票的理由,是希望看到被殖民的人民盡快獲得自由,而根本不是就黃華的要求表態。甚至,他們究竟有沒有注意到這個爭議,其實也存在雙重的合理懷疑:一來,港澳問題絕非那份過千頁的委員會年度報告的重點;二來,報告本身又非議案的重點。
而正因為「香港和澳門應否從殖民地名單被剔除」此議題,並未被分拆成為一個獨立議案,聯合國大會從沒就其作過充分辯論及表決,最後鑄成大錯。港澳兩地分別在往後的25年及27年,繼續作為英國和葡萄牙的殖民地,是被國際社會公認、毫無爭議的事實。這唯獨就是不被中共及聯合國承認,而英葡作為宗主國又不敢質疑,結果港澳人民的前途就被白白斷送。
無論如何,中共今天刻意把1972年11月2日這個2908號決議的投票意義,由「99個委員國支持殖民地自決」,扭曲成「99個委員國反對港澳人民自決」,嚴重違背歷史事實。要理解目前香港的自決運動,就必先理解這段不可不知的過去。
(黃之鋒,香港眾志秘書長;敖卓軒,紐約大學世界歷史系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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