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世界遺忘的元朗電鋸殺人狂
#連行政長官都冇表示痛憤
上周六(5月20日)香港發生一宗謀殺案,本該非常轟動,想不到卻被一浪接一浪的「大新聞」(如「器官捐贈」和「空姐被狙擊」)淹沒。那天傍晚,54歲元朗文苑村居民劉紅莉獨自散步,途中遇襲,當場倒斃行人路上,死狀可怖。
更聳人聽聞的是,疑凶原來是死者的40歲繼子,所以死者的丈夫(叫「球叔」),正是疑犯的父親。當街用電鋸殺人,背景又是家庭恩怨情仇,從前媒體必大篇幅跟進幾日幾夜,但奇怪了,這次事隔兩三天,多數媒體都偃旗息鼓,再無什麼下文。如此瘋狂的電鋸殺人案,彷彿不曾在香港發生。
我不想胡亂揣測疑犯個性,但事實擺在眼前:夠膽在街上出動電鋸「弒母」的凶徒,手段還如此冷血,怎樣也不似「普通殺人犯」吧。不禁聯想起1974年砍殺片經典《德州電鋸殺人狂》的「皮面人(Leatherface)」(注1),影迷都知道原型是美國著名連環殺手Ed Gein(儘管他殺人沒用過電鋸)。Ed的成魔之路,跟家庭背景密不可分。
Ed的母親有極畸形的宗教信仰和世界觀,禁絕兩個兒子交朋結友,並認為世上所有女人(除了她自己)都是妓女。Ed對母親敬若神明,故一生從未結交女友。1945年Ed母死後,戀戀不已,就把屍體留在身邊,後來為滿足對女性的慾望,便殺害女性和盜墓偷屍,將皮骨製成傢具和日用品。有時Ed也披上人皮,假裝是自己的母親——沒錯,希治閣《觸目驚心》也是受Ed啟發的。
言歸正傳。警方最後交代元朗電鋸謀殺案的詳情,是周一(22日),指疑犯在案發後經機場離開香港,未知去向。我聽了覺得匪夷所思——警方掌握疑凶姓名,而他又在機場大模大樣出境,怎可能「未知去向」?你說「不便透露」,我尚可理解,但「未知去向」則難以置信。
現在警方敷衍交代,港媒又有默契地冷處理,想想也理所當然。因為真相探討下去,難免浮現一個不太美麗的香港故事。根據律政司網站資料,如今只有十個國家跟香港有移交逃犯協定,即捷克、印度、印尼、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葡萄牙、新加坡、南非和斯里蘭卡。
至於英美澳等國家,早就因為香港「反修例」運動及「国安法」實施,紛紛中止了移交逃犯協定。日前《信報》有一則不起眼的消息,說電鋸疑犯據傳已逃到英國。有理由相信,疑凶正是覷準這個「法律真空地帶」,才會在案發後直奔港府鞭長莫及的海外國家。
這個法律漏洞,你知我知電鋸殺人狂都知,長此以往,香港豈非成了向世界輸出「陳同佳們」的「犯罪天堂」?元朗電鋸凶徒肯定是比陳同佳更危險的人物,香港警察有責任通知疑凶潛逃地(不管是否英國)的有關當局;聲稱「未知去向」,我覺得等於協助他逍遙法外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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