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筆耕六十餘載, 一個甲子的歲月。
他曾經是左傾的愛國青年,創辦由中共斥資的雜誌《七十年代》,風靡一時。1970年,他的太太被隔離審查的遭遇令他對於依託共產黨追求社會主義,起了懷疑。他在人生不斷的自我批判當中,終於1981年脫離左派。時至今日,他筆下的文章又不時成了本土派廣傳的讀物。一字一句,激盪時代的迴響。
84歲的李怡,一周寫5天政論,在《蘋果日報》專欄發表。他說年紀大,寫得慢了,人也容易累。國安法刀懸頭上,他想過要擱筆嗎?李怡淡然道:「佢捉咗我就無囉,就被擱筆。如果唔係嘅話咪照寫;或者我無地方發表,咪擱筆。」然而,他說著說著,還是承認這段時間是有糾結的,形容國安法是elephant in the room,很難當作不存在。
「我享受慣獨立輿論,我一生追求嘅就係呢樣嘢。」李怡說。
走進李怡家中,四、五層格仔書櫃組成一面牆,擺放著林林總總的文學、歷史、哲學書,書前掛了一個以反送中運動為主題的月曆,7月份的主題圖片是抗爭者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塗鴉區徽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幕。唯一不搭調的,是有隻白色熊仔,李怡說是fans送的,放了在這裡還不准他移動。李怡的案上也是橫七豎八地放滿了書,還有亡妻的舊照與魯迅雕像。
1936年出生的李怡,童年成長於日軍佔領的淪陷區北平(今北京)、上海。他寫過,9歲在上海的一個夜裡,他看到人間滿目瘡痍,一夜間長大了。那個晚上,他隨家人倉皇出走,乘小船在日軍聚光燈的縫隙中划行,偶爾聽到幾響機槍的掃射聲。靠岸後,是中國國民軍領地,乘車向安徽省屯溪駛去,沿路見到衣衫襤褸的人們討飯吃,路邊是餓殍。
深夜,在一個河灘上等着換乘另一艘船,鋪一塊布就一家人躺在河灘上。黝黑中河灘似一望無際,遠處像有一個棚架,亮着燈,刺耳的豬叫聲劃破夜空傳來。同行的大人說那是屠宰場。仰望夜空,沒有了都市燈光,星星更多更密了。我曾經傻傻地想:那些星星在哪裏?有生物存在嗎?星星之外還有些什麼?現在,這些思考和想像都沒有了,因為我那天看到了戰爭、飢餓和就在身邊的死亡。
李怡是這樣成長過來的。
1948年,他來到香港,在左校讀書,畢業後到左派機構香港上海書局先後任職資料員、編輯。1970年創辦《七十年代》,受到左派重視。他指出,那時候的他是出於自由意志,相信中共、憧憬社會主義。但同年發生太太在深圳被隔離審查的事件,以及文革所見種種,他對於依託共產黨實現理想有了懷疑。
「李怡」這個筆名(原名李秉堯)正是取自太太梁麗儀名字的諧音。二人是中學同學,1960年共結連理。根正苗紅的太太畢業後在中國大陸教書,1970年因為「一打三反」運動被隔離審查,逼她承認李怡是特務,太太將李怡每天寫給她的情書付諸一炬。
李怡在接受眾新聞訪問說,那幾個月是很痛苦的,「當時好多喺香港嘅左派,我求佢哋,佢哋完全幫我唔到,我唔怪佢哋,我唔想怪佢哋。」但事情經過已經講了很多遍,李怡不欲多談。只不過,事件的影響還是實在的,他曾經在2017年的文章寫道:
一九七〇年三至六月理想破滅,就是在思想上對這個依託的極度懷疑。
這件事發生之後,李怡繼續在左派雜誌編、寫,直到1998年結束雜誌(當時已改名《九十年代》)都刻意不提這個經歷。他說:「我自己對寫作有個觀念,就係唔可以將自己嘅遭遇、自己嘅感情,凌駕咗我所觀察到嘅事實,同埋我自己嘅理性分析之上⋯⋯我覺得佢(太太)嘅遭遇係成個體制下面嘅事。」
問李怡在這事上情感與理性之間的掙扎,他說沒有。「睇到個事實咪寫事實。我只係唔講嗰件事,即係仲係忠於自己,按照客觀事實去報道⋯⋯感情當然,嗰個係另一件事,如果我寫回憶錄,或者寫將來嘅故仔,可能會將件事寫出來,但寫出來都係講嗰件事啫,寫個事實。我唔會話因為咁就對整個共產黨憎恨,但對社會主義、對佢哋所追求嘅目標,係有咗懷疑,呢個真嘅。但係懷疑亦都係基於事實。」
提起李怡太太的遭遇,是因為談到國安法下的恐懼。
通常恐懼係兩樣嘢,一樣就係經驗,經驗就係中國嘅經驗;一樣就係不可知,如果你對自己做嘅嘢會有咩後效,你係不可知嘅時候,你就會恐懼。
作為曾經的左派,李怡的中國經驗相當豐富,家人的遭遇他不欲多談。他舉別的例子,「譬如講好有名嘅小說家阿城,佢爸爸鍾惦棐,係一個劇評家。阿城話俾我聽,當年係共產黨叫佢爸爸出來,大鳴大放,因為佢(阿城爸爸)係共產黨,佢引導其他人發表批評共產黨嘅言論,佢係引蛇出洞嗰個。收尾話佢係大右派,無得講架。」
又例如臺灣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有份領導其中一支部隊的謝雪紅,正是中共黨員,「(1949年)開國大典佢企得好前,佢係排名第32位,毛澤東落嚟排第32位,好高。」謝雪紅被臺府通輯後走來香港,接到中央消息,讓她提出「臺人治臺,高度自治」的統戰口號。豈料1957年中國大陸「反右運動」謝雪紅被共產黨批判,其中一個罪名正是提出臺人治臺的「臺獨口號」。
李怡笑著說:「經驗話俾我聽,無得估,如果佢(中共)要搞你,無得估。」所以他會不去猜想政權怎樣做。
在李怡看來,另一樣引致人們對國安法恐懼的,是不可知的後效。
國安法係太多可操控性、隨意性,譬如講會引起市民對政府嘅憎恨,呢個我真係控制唔到,市民係咪憎恨。
「閱讀嘅時候,譬如你讀《紅樓夢》同我讀《紅樓夢》,大家出現嘅林黛玉嘅樣係唔同嘅,但睇電視嘅《紅樓夢》,睇到嘅林黛玉係一樣嘅,所以閱讀本身,就係讀者有一個想像空間。」
所以佢(讀者)到底係生憎恨嘅情緒、喜歡嘅情緒,我真係無法子知,而且我唔知先係最好,咁先有閱讀嘅趣味。我哋睇小說,趣味就係在於,我哋一路睇一路可以想像,一路睇一路可以自己反饋。我哋睇政論都係,睇完之後我哋喺個腦自己想。佢咩情緒真係唔知。你可以攞我任何一篇文章出去都話引起市民憎恨,佢是旦挖個人出來話佢憎恨你,咁點?
再者,香港行普通法,跟案例判案、有陪審團制度,「一旦國安法變成一個大陸法嘅話,香港嘅法官,我唔知佢哋識唔識操縱,佢唔跟案例、佢跟乜嘢?點樣解釋法律?呢個係咪煽動、係咪引起人憎恨,佢點解釋?無案例去跟。所以,如果你話要恐懼,而家就可以恐懼,寫作係應該恐懼,尤其寫政論應該恐懼。」
但他認為,不可被恐懼支配,否則就甚麼都做不了,「你就變得唔自由,咁唔自由不如擱筆。」所以,他不考慮對方會怎樣做,只做自己心裡想做的事,「唔好有顧忌,有顧忌嘅話嗰個唔係文章。」
李怡形容,自己從十幾廿歲開始,就是慣了自由寫作的人。
安全同自由,你都係要選擇自由,就算揀錯咗,都唔好後悔,雖然你害怕。呢個係我自己人生經驗。
寫作生涯60多年,難道真沒有不自由的時刻嗎?
「最唔自由嘅時刻,就係喺《七十年代》仲未走出來嘅、仲喺左派嘅時候,嗰時雜誌係仲係受文革嘅影響,我盡量唔去報道嗰啲極左嘅思潮。當時喺佢哋嘅管理同財政下面,亦都唔敢揭發一啲問題,嗰個係唔自由,但寫就應該無乜點寫過,嗰時只係編嗰度有啲(不自由)。寫呢,當時係有被誤導,即係嗰啲後來自己認識錯誤,就改正過來,但呢個唔屬於唔自由,因為當時都係出於自由嘅心志,只不過係左(傾)。」
李怡接著說:
而家呢段時間,係糾結嘅。因為真係法律,國安法係一個法律,你唔可以當佢唔存在,房間裡嘅大象,elephant in the room。
國安法6月30日通過,深夜生效時才讓大眾見到法律全文。李恰在7月2日刊登的專欄寫到:「人大通過國安法那一天,友人從遠方來訊:『你安全嗎?』我想都沒想就回覆:『國家之外,沒有人是安全的。』」
李怡女兒、孫,都在加拿大,太太也在當地安息。李怡覺得早晚也是會去加拿大頤養天年,但就是放不下香港,所以一直未有成行。
當下,他還考慮過兩個選項:
違背自己嘅意願去寫,呢個我做唔到,就算做都唔係呢個時候做;擱筆,我覺得未係時候。
因為你喺咁樣模糊不清、任佢擺佈嘅文化氣氛下面,再加上中國經驗,恐懼係好自然嘅事,糾結亦係好自然嘅事。但係,正如香港去年以來,好多人抗爭,你話佢怕唔怕呢,好多年青人喺前線都覺得好害怕。問題係,你喺害怕當中,你唔好被恐懼支配咗你。
即係喺安全同自由當中,你都係選擇自由。不自由,毋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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