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人生:最低消費 - 李怡
終於宣佈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五項訴求的其他四項,全部拒絕,只除了「暴動定性」。林鄭辯稱在「法律程序上不存在暴動定性」。然而,在立法會的法律用詞上也只有撤回或擱置,不存在「壽終正寢」,何以她兩個多月都不肯用撤回這個法律用語呢?再說,暴動一詞是在6.12當天由警務處長說出並由林鄭在晚間重申的。當時指的是反對送中條例的抗爭行動,現在既然條例撤回,即承認提出條例是錯誤的。反對一個已被證明錯誤法案的行為,卻因此而被指是暴動,這符合公義嗎?而暴動罪的判刑極重,更讓人心寒與齒冷。
林鄭提出的四項行動,也全無意義。當前市民最關切的是警黑無差別地對市民狠打與濫捕,使城市中人人沒有安全感。四項行動中有一項是林鄭與司局長落區與市民對話,你一邊暴打我一邊說與我對話,世界上總不會有這樣的怪事吧。
即使撤回也太遲了。人們不會忘記,在半個月前,路透社記者向林鄭連問六次,她是否無自主權決定撤回,只能聽命於北京,請她回答「yes or no」;她都迴避。幾天前她閉門談話的錄音流出,說她作為特首的「操作空間非常有限」。因此,是誰在操控特區政府的進退,已經很清楚。現在說撤回,當然也不是她的決定。拖了將近三個月才把撤回說出口,這三個月發生的事,已向全世界證明了,香港特區政府沒有自主權,一切都是北京的決策,林鄭只是傀儡。
這些日子以來,特朗普和美英等政治人物,講到香港問題,說的都是「希望習主席溫和處理」、「不要讓天安門事件重演」、「中國若在香港暴力鎮壓就不會有貿易協議」等等,從來沒有一個外國政治人物說要香港特區政府去溫和處理,因為人人都知道香港政府沒有實權。
而中國外交部回應外國政治人物的評論,也強調香港問題是中國內政,並沒有說過一句這是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內部事務。因此,只有港澳辦講到香港問題的具體施政時,才說是支持特區政府去處理。也就是說,中國和外國都知道特府只是傀儡,只有當要推卸責任時,才假裝實行一國兩制,說特府自行處理。
幾個月的抗爭,多人死傷,逾千人被捕,數以百萬計市民在街道上日曬雨淋,更經受黑與警的恐怖歲月,全世界都知道香港人在螳臂擋車地對抗中國這個巨獸,世界各大城市都有群眾聲援「香港人加油」。加甚麼油?不是僅僅對抗傀儡政權,而是要對抗一個要強壓在香港人頭上的強大的奴役制度。五項訴求不是高要價,而是最低消費:不能讓那些為香港未來而站在抗爭最前線的人,蒙上「暴徒」「暴動」的污名及承受不應有的牢獄之災。這是最起碼的公道。進一步,是實現《基本法》規定的真普選。
如果艱難困苦、蒙受巨大犧牲,只換來姍姍來遲的撤回二字;如果這樣市民就收貨,抗爭就停止,那麼我們很難不同意一位年輕朋友從烏克蘭紀錄片《凜冬烈火》中引述的話:「若我們接受了政府的條件,我們已死去的朋友是不會原諒我們的。」
這應該是經歷過在前線艱險抗爭的年輕人現在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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