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

百變的梅艷芳,不變的梅媽母子 馮睎乾十三維度

 百變的梅艷芳,不變的梅媽母子

(2021年12月4日補充:今早看報道,梅媽稱不知兒子要狀告電影公司,直斥他「財迷心竅」。若「維權」的原來只是梅啟明,下文某些提及梅媽的地方就有誤了,謹此致歉。)
百變的梅艷芳,不變的梅媽母子
電影《梅艷芳》在香港票房大賣,上映半月已破4000萬,氣勢如虹。今天卻突然傳出消息:梅艷芳胞兄、遺產界KOL梅啟明聲稱早已註冊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的商標,控告《梅艷芳》製片商安樂影片未經他同意而使用「梅艷芳」三字,涉侵犯商標、誤導公眾,決定追討損失。
坦白說,這則新聞使我有點意外。我意外的不是梅啟明意圖割韭菜,想與電影公司「共同富裕」,而是安樂原來沒超前部署,在開拍前跟遺產界兩顆「天皇巨星」傾掂數。其實只要稍為了解梅媽母子脾性,都猜到他們必然有此一着,更何況人家根本在3年前已事先張揚,打晒開口牌。
2018年3月21日《蘋果日報》有一則報道,題為「年中開拍《梅艷芳傳奇》 梅媽做顧問:錢係其次」,說安樂電影籌備拍《梅艷芳》,打算找梅媽做顧問,為電影提供資料。那時《蘋果》記者致電梅媽問及此事,梅媽說:
「係呀!電影公司想我幫《梅艷芳傳》做顧問俾資料,但我都開出條件,就係內容唔可以有侮辱、核突同負面嘅嘢出現,我唔係冇飯開,錢係其次,最緊要唔可以影衰個女,佢答應我呢啲條件,我先會答應幫佢哋,梅艷芳三個字我已經註咗冊。」
兜口兜面講明自己註咗冊,尊重法治精神,你唔係唔畀錢下話?「唔係冇飯開」,但都要有鮑參翅肚至得㗎。「錢係其次」,維護自己的權利才最重要。歲數加起來差不多170歲的梅媽母子,至今仍不屈不撓搞「維權」、忙收割,那個什麼「價值觀教育委員」說得不錯,他們上一代果然非常勤勞進取,絕不「躺平」。
對梅媽母子來說,梅艷芳全副身家自古以來都是他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切梅艷芳留下來的東西,不管有形抑或無形,梅媽與梅啟明都認為自己擁有全面管治權,遺產的完整性不容侵犯和挑戰。如果梅艷芳有骨灰饅頭的話,也只能是她兩母子吃,豈容外人分甘同味?
梅媽多年來寸金必爭,不停打官司打官司打官司。訟費從何而來?答案當然是「內循環」——用梅艷芳的遺產,爭梅艷芳的遺產,結果是律師笑到最後。
為了張羅梅媽的生活費和訴訟費,梅艷芳的遺產管理人於2009年及2011年,出售了她在倫敦的物業及拍賣43件珠寶,分別套現500多萬港幣及681萬港幣。未幾仍然不敷應用。梅艷芳的物業、遺物逐一變賣,最後竟連內衣也要出售。為了堅決維護對於梅姐遺產的主權,梅媽寧願花光遺產信託基金的錢,「攬炒」收場也在所不計。八九十歲人仍有如此戰狼鬥志,不做外交部發言人真是國家損失。
梅艷芳在2003年逝世,若有輪迴轉世,今年已差不多18歲。18年來,香港已變到阿媽都唔認得,但像梅媽、梅啟明這類人,卻仍然處處見到身影,一直矢志不渝在實踐獅子山,不,獅子開大口精神。他們對社會並無什麼貢獻,卻一味啃着香港黃金時代的老本,時時刻刻想從下一代身上搾光所有利益,所以人家千辛萬苦拍成一套戲,他們就衝出來理直氣壯要坐享其成。
「香港女兒」都投了胎,老母胞兄卻仍想割韭菜,這就是香港一代人的悲哀。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