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

科興版「死因無可疑」馮睎乾十三維度


 



科興版「死因無可疑」
從前只在報紙上看見有人接種疫苗後死亡,總覺得這種事距離自己很遠,想不到今次卻發生在朋友的至親身上。
朋友叫Ryan Fung——我們只是恰巧同姓,並無親戚關係——他的母親上月初接種科興第二針後,不足48小時離世,衛生署斷定「死因與疫苗無關」,也未將事件列為「疫苗接種異常個案」公佈。
這兩天從《眾新聞》、《明報》的報道(1),以及Ryan的帖文得悉此事後(2),我跟Ryan通過一次電話,除了慰問,也想了解到底發生什麼事。現在根據新聞報道及Ryan所講的,讓我簡單談談事件始末。
Ryan母親姓李,60歲,一直患高血壓。今年8月23日,因輕微心臟衰竭、肺積水及氣促,入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治療,8月26日出院。在9、10月,李女士均向一位麥姓心臟科專科醫生求診,醫生口頭表示,她適合接種COVID-19疫苗。
聽了醫生的意見後,李女士在10月10日接種第一劑科興疫苗。11月7日,她接種第二劑。但到了11月9日早上,她突然在家中離世,然後被直接送往殮房。過身的時間,距離打第二針科興不足48小時。
當時Ryan在英國公幹,出事前完全不知道媽媽往打科興。那天驚聞噩耗,馬上趕返香港,「搞一大輪,第三天才獲衞生署批准離開隔離酒店,到殮房見媽媽最後一面。」
至親離世而未能好好道別,回港又未能第一時間見到母親,是Ryan最難過及遺憾的事。至於母親的死因,更令他一直耿耿於懷。
李女士過身後,家人按警方建議的程序,向麥醫生索取病歷證明信,以呈交殮房。家人到診所的時候,曾提及李女士接種疫苗,但醫生信內卻隻字不提,僅稱「相信死因與潛在的心臟衰竭和心律失常有關(I believed the cause of death was related to underlying heart failure and potential arrhythmia)。」
Ryan看了此信,憤憤不平,質疑麥醫生何故不提打針,又指母親離世前至少3周沒有覆診,而麥醫生亦未曾接觸遺體,憑什麼判斷死因呢?他無法認同這封信的內容,更認為醫生做法不夠專業,故拒絕把信件交到殮房。
我在《眾新聞》網站看到此信照片,英文文法明顯錯了好幾處。儘管文法錯誤不代表醫生判斷有錯,卻絕對代表醫生寫這封信時的態度:倉促得連多看一眼也嫌費時,馬虎得連語句通不通亦不在意。
近日Ryan曾到麥醫生的診所打算對質,但醫生卻剛巧外出做手術。傳媒聯絡到麥醫生,他說不受訪、不評論,然後便掛斷電話。李女士出殯後,麥醫生仍未回覆家屬及記者的查詢。
除了質疑醫生的證明書外,Ryan亦不滿衛生署的處理手法。香港自疫苗開始接種後,衞生署便設立通報機制,讓醫護上報「疫苗接種異常事件」。截至11月底,衛生署共收到49宗死亡個案,沒一宗判斷為與疫苗有關。
原來即使發生死亡事故,只要有「明顯死因」能排除疫苗的關係,個案就被定性為「疫苗接種關注事件」(不是「異常事件」),按機制是無需公佈的。李女士儘管在接種疫苗後48小時內離世,但衛生署法醫判定她的「明顯死因」是高血壓心臟病,不屬「異常」。李女士之死,自然也不會反映在公開的死亡數字中。
Ryan無法接受這種「死因無可疑」的說法,所以拒收死亡證,以示不能接納死亡證上所寫的死因。下一步,他打算去信死因庭,要求徹查。
我問Ryan,他希望得到什麼結果?他說,母親遺體已然火化,明白很難證明她的死跟科興疫苗有關,他只求竭盡全力,讓公眾注意這件事,想想衛生署的通報機制是否合理、該專科醫生的做法是否專業、今時今日要查明一個普通人的死因,又是否仍有可能。
接種疫苗必有風險,不管是科興抑或復必泰。接不接種或打什麼針,當然是個人決定,但政府必須儘可能提供資訊,讓市民參考。Ryan說:「接種疫苗後48小時內死亡也不是異常,那世間真的沒有異常個案了。」政府即使要谷針,也不能埋沒良心。希望署方能給予一個合理解釋,好讓親屬釋懷,亡者安息。
1
眾新聞:
接種科興後48小時內死亡 家屬批無解剖就判定與疫苗無關 專家:充足理據無關聯
明報:
六旬高血壓婦打科興兩日亡 子要求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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