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

儆 猴(李碧華)

儆 猴(李碧華)

看「儆猴」片段,真是笑死。
50頑猴在慈雲山一間小學外聚集,一些闖進校園搗蛋,一些扯爛校園旁邊籃球場的防撞海綿,又玩滑板又翻垃圾站找食物,亂跑亂跳,較「文靜」的就互相捉蝨,旁若無人。
猴子頑皮為食,我曾遇過伸手來搶食物的,幾乎沒被抓傷。猴又性淫,不但鹹濕,還猴急、猴擒。這回大鬧,漁護署仝人沒轍,食物利誘或揮舞警棍驅趕,仍擾攘近兩小時。
後來出動水壺捕猴器,放了花生蘋果等食物吸引,一隻成年雌猴因貪心伸手入壺被夾,各人隨即擒獲,放入鐵籠,推至球場中央遊街示眾。其他猴子見狀一哄而散,四方逃竄。
本來「樹倒猢猻散」,但這場景無樹,亦不見依附之堅固物體,所以此招不行。古有「殺雞儆猴」,懲罰或殺害某個個體,收警告嚇唬之效。據說猴子最怕見血,再頑劣,馴猴的人當面殺雞,牠全身發軟,便可逐步教化,殺雞的成本遠低於殺猴,殺雞的場面又悽厲奔放,猴終於駭服。
而「示眾」,首要是抓到個有江湖地位的。像杜甫《前出塞》:「挽弓當挽強,用箭當用長,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其情狀舉例:689失勢下台,一示眾,梁粉們還不雞飛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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