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4
鄧炳強會不會追究「中國水利」?
對於這「拆網令」,我沒意見。不過鄧炳強公布的調查進度,我就有一點疑問。鄧說,柴灣峰華邨及炮台山富澤花園維修工程的棚網,其阻燃合格檢測報告懷疑造假,涉及行使虛假文書罪行,已交由重案組跟進調查。印象中,第一個揭發報告造假的,不是政府,而是《香港01》記者。
12月1日,《香港01》有篇報道,題為「兩屋苑用山東棚網 京檢測中心:報告百分百假」,指出柴灣峰華邨及長沙灣怡閣苑所用的棚網,同樣產自「山東宸旭化纖繩網有限公司」,貼出的檢測報告都來自「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北京)」。但記者致電該機構,對方卻表示中心已在2019年改名,2025年報告還用舊名,「百分百是假」。
12月3日,《無綫新聞》網有跟進報道,題為「峰華邨棚網證書疑造假 怡閣苑相關文件來源一致」。由此可知,峰華邨的棚網證書出了問題,怡閣苑的也必然一樣。但為什麼根據鄧炳強的公布,現時只有峰華邨及富澤花園的承建商被重案組調查?
翻查資料,峰華邨的維修承建商是「文源建築」,富澤花園的是「宏業」(跟宏福苑的相同),而怡閣苑的就是「中國水利電力對外有限公司」。「中國水利」是中交建的全資子公司,董事長乃身兼黨委書記的萬啟洲。據物流署資料,中國水利自2021年起獲7份特區政府合約,總值34.2億港元。
據《無綫新聞》報道,怡閣苑周二晚舉行居民大會,承建商中國水利也有代表出席,記者曾追問棚網報告從何得來。項目經理何超回應表示,棚網經棚公司購買,由商店提供證書,宏福苑火災後,他們已將證書交給政府部門,但政府至今尚未指出證書有問題。
同一來源的證書,富澤花園、峰華邨的承建商都要接受調查,為什麼偏偏怡閣苑的中國水利沒事呢?難道因為它是国企中交建的子公司,所以有什麼特殊原因豁免?鄧炳強昨晚才強調,特區政府是「透明」的,「無嘢隱瞞」,希望他盡快澄清以上疑團,否則讓「境外敵對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有機可乘、借題發揮、「以災亂港」,那就是鄧炳強失職了。
但如果「棚網造假」亂象的確牽連到大陸的繩網生產商、檢驗中心,甚至於国企,那麼港警調查是否有困難呢?特首日前公布的非法定「獨立委員會」,又有權力突破那層層疊疊的關係網,查出大火真相嗎?相比起中国大陸官方的調查及問責制,李家超那個「委員會」的公信力無疑太弱。
根據中共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的事件,都屬於「特別重大事故」。條例第19條列明:「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第26條說:「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並要求其提供相關檔、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可見在大陸,像宏福苑大火這類「特別重大事故」,必有國務院介入,且必須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徹查各方責任,而不是由地方政府鳩合一個缺乏法律強制力的「委員會」就可了事。雖說有「一国兩制」,但觀乎李家超的做法,調查力度明顯遠低於中国標準,更有「自己查自己」嫌疑,正如今天《東方日報》有篇〈放任自流 害人害物〉,就嚴厲斥責政府失職,尾段說:
「單是今次宏福苑慘劇,據悉曾有小業主多次向勞工處、消防處、廉署投訴及舉報,包括工程違反消防條例、存在消防隱患以至懷疑有人貪污,可惜沒有一個部門予以正視。即使在大火發生後,政府官員也不是即時作出反應,而是在國家主席開腔後始亡羊補牢。百多條人命、畢生的財產在瞬間灰飛煙滅,溫暖的家變成人間煉獄,監管失職這筆帳該怎麼算?」
我同意《東方》的批評,更想補充幾句:特區政府高官在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樹得不牢,發展和安全沒有統籌好,抓工作不認真、不扎實,跟「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有很大差距,完全辜負了黨,辜負了習近平總書記。現在「自己查自己」,就更加難孚眾望了,請問各位:你信李家超,抑或中紀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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