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

論全民退保的跨代不公(轉載辣椒文集)

論全民退保的跨代不公(轉載辣椒文集)

(文章已於2015年12月5日 明報刊登,以下為長版,《明報》刊登的為短版)

66學者再拋出要供款的全民退保方案,跟早前的「全民退保聯席方案」分別不大,只利用新資料重新推算,將褔利加到$3500,和要政府撥出種子基金1000億。

講來講去,66學者方案的最大問題是跨代供款造成代際不公,供的那一代不是享受的那一代。

人口問題難以解決

首先,兩代人口不同,假設第一代人口為10,但出生率下降,第二代人口只有6,如果第一代儲落錢供退休時使用,就是10個人養10個人,代內貧富懸殊可由10個人將財產重新分配解決。但由第二代養第一代就不同了,第二代得6個人,卻要供10份養老金,不是養老金不夠,就是供死第二代人。這是人口問題。

2014年每100015-64歲的港人,就要撫養198個老人;到2034年即20年後,嬰兒潮都退休時,1000個勞動人口要養455個老人,增加超過一倍<!--[if !supportFootnotes]-->[1]<!--[endif]-->。除非每代人口可以長遠地維持在差不多的水平,否則下一代人多或人少,也會造成跨代不公。人口問題無論是「隨支隨付」或者現時這個供款方案都無法解決。

另一個問題是經濟增長。嬰兒潮黃金時代GDP增長率最高為8-11%,現時約4%。嬰兒潮在GDP增長率10%的時候不儲錢,或者儲了很多錢,然後要下一代在經濟發展緩慢時賸出人工來供款。

嬰兒潮一代說:我們有交稅,對香港有貢獻,所以年輕人要養我們。好了,年輕人也有交稅,還要供全民退保金;嬰兒潮一代的父母也有交稅,但沒有享受到全民退保。為甚麼嬰兒潮人口眾多,又沒有供過款,可以白白享受養老金?為甚麼嬰兒潮幾乎不用供款,「學者退保方案」也能渡過人口老化高峰期?因為年輕人整整一代供突了一大份養老金,所以嬰兒潮才可以不勞而獲吧。為甚麼有人口紅利時上一代沒有提出供款,而在人口下降時才叫人開始供呢?這些方案除了搵下一代笨還有甚麼?




嬰兒潮不信奉褔利主義

有人會說歐洲國家都實行上述兩種方案。首先,歐洲從來是褔利主義社會,特別是北歐提倡社會褔利作為國民普遍享有的權利(universal right) ,所以他們交30-50%稅和各樣供款,面不改容,因為這已是組成他們公民身分的一部分,自70年代社會主義興起便是如此,幾十年前已經有全民退保。香港的上一代從來不是這樣想,香港也從來不是這樣的社會。「獅子山下」精神,靠雙手打拼,不要埋怨社會,不要時常想著依賴政府,是上一代引以為傲的精神,因此嬰兒潮一代人一直交全球數一數二低稅,也不搞甚麼供款福利。

這方面,劉兆佳1982年「功利家庭主義」的研究<!--[if !supportFootnotes]-->[2]<!--[endif]-->就講得透徹:社會主流視家族利益比社會公義重要,只有10.5%的人認為政府的最大責任是達至平等主義的社會。59.8%受訪者有事會找家人,只有1.6%人會搵政府。黃偉邦在1992年做的研究<!--[if !supportFootnotes]-->[3]<!--[endif]-->40%受訪者認為努力就能成功,不同意的只有6%43%的人同意香港貧富懸殊嚴重,不同意的只成5%——雖然如此,覺得不公平的只有23%70年代參與義務團體的人少得可憐,比同期的美國少很多,只有20%,當中56%還表示只單純為了個人及家庭利益才去參與<!--[if !supportFootnotes]-->[4]<!--[endif]-->,與現今公民社會的興起與大眾的無私奉獻實在不能同日而語。

嬰兒潮一代常責罵年輕人應該檢討自己,不要伸手要政府幫助,因為我當年也是靠自己乜乜乜,所謂拿綜緩受到歧視和白眼,是嬰兒潮一整代人的弱肉強食世界觀所造成的。

嬰兒潮一代從來沒覺得需要公平社會,他們認為成功是自己的努力,失敗也是自己問題,簡而言之:「你死你事」,所以才久久沒有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現在要求下一代供全民退保違反了這個邏輯,變成「我死你事」,但供款問題繼續「你死你事」。這樣跟技安對大雄說:「你的東西就是我的東西,我的東西都是我的東西」有甚麼分別呢?

現在社會可能改變了,下一代要求政府有更多承擔,上一代就藉著下一代這種思想轉變令自己得益,但其實他們不信這一套。1970年,每1000個工作人口只需負擔67個老人,搞退保輕鬆過輕鬆,但20年後是7倍。如果嬰兒潮一代人真心相信,早早就在七八十年代搞了全民退保。這幾十年來,就不會有他們父母輩那一代的公公婆婆執紙皮而視而不見,只關心自己父母。他們不是憐憫老人家,也不認同北歐社會民主(social democracy)提倡的全民褔利。

自己一代養自己

解決跨代不公的一個方法,就是在未來20年徵收物業稅,然後放進全民退保金裡作為供款。這個做法並非毫無根據,多名學者研究發現自置物業率與政府退休承擔成反比,因為自置物業減少住屋開支並成為儲蓄工具<!--[if !supportFootnotes]-->[5]<!--[endif]-->。自80年代開始政府鼓勵自置物業,私人住宅樓價指數升了13<!--[if !supportFootnotes]-->[6]<!--[endif]-->,嬰兒潮一代有樓者受惠於政策,退休生活受到較佳保障。與其要正在打拼的年輕一代供款,不如徵收物業稅,只有一幢一千萬以下的自住物業可豁免,其餘的以出租得來的租金供款,無錢就把物業交去銀行做逆按揭。這樣做也可減少跨代貧富懸殊,做了逆按揭樓就不能送給下一代,將下一代起跑線拉近。

這個方案當然衝擊香港的自由主義,但既然退保方案倡議者都打算徵收企業稅作為供款,徵收物業稅應該正中左派胃口,這樣才是他們的「公平」和「公義」,比起剝削打工仔的勞動成果不是好得多嗎?

有人說將強積金的一半轉為退保供款,對大家無損害,那是錯誤的。因為強積金始終是自己錢,縱使被基金佬蠶食,但也是自己的儲蓄。早前有個媽媽威迫13歲女兒與富二代性交<!--[if !supportFootnotes]-->[7]<!--[endif]-->,並教導說:「反正遲早都會給MK仔破處,倒不如給富二代<!--[if !supportFootnotes]-->[8]<!--[endif]-->。」大佬呀,錢給基金佬蠶食並不等於就寧願做全民退保。

所謂供款,既然不是供給自己使用,就不是供款,而是有特定用途的入息稅。為甚麼嬰兒潮在工作的黃金時代可以享受低稅率,自己把錢儲起,買樓升值,自己退休了就加下一代稅?嬰兒潮一代的退休保障,由於他們幾十年來不當一回事,而家臨急抱佛腳,所以要抽物業稅。

下一代的退休保障,無理由依賴千瘡百孔蝕多過賺的強積金,因此我贊成取消強積金,還富於民,未來的稅收每年撥一個GDP的固定百分比,放進養老基金滾存,20年後才開始發放養老金。稅收本身已是累進,固定百分比不會加重庫房負擔,20年後才開始發放又可以避免因跨代人口膨脹或人口赤字造成的代際不公,做到自己一代養自己。

2015年12月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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