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7
黎智英被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裁定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煽動等罪成,再次令香港成為國際新聞頭條。
兩日過去,再回想一下,似乎這場延綿數年,審了 160 多日的審判,加上 800 多頁、十萬字的裁決理由,原來竟然某程度上還了黎智英一個「清白」。
生於香港有一定年歲,無論甚麼背景或政治立場,一定聽過「肥佬黎收美國佬錢」,然後 XYZ 之類的講法。
然而,香港政府、國安警察、律政司加上法庭,前前後後用了五年時間,翻箱倒籠地「搜證」,洋洋灑灑十萬字將黎智英的生平、理念以至《蘋果日報》的日常運作裡裡外外審視過一篇,卻連一筆黎智英收美國佬(以及英國及一切外國)錢的證據,都找不到。
本來最理想的劇本,是黎智英原來是美國佬的中間人,收了美國佬錢之後在香港興風作浪,並將資金分予其他反中亂港份子云云。但結果恰恰相反,肥佬收錢的證據沒找到一丁點,反倒是肥佬借錢予 G20 團隊登廣告、捐錢予羅傑斯成立 Hong Kong Watch(而且只不過二萬英鎊),還全部是國安法生效前發生的事。
另一個官方一直掛在口邊的、亦汲汲營營想營造的概念,是黎智英其實是「2019 年黑暴」以至後續一切的「幕後黑手」,趙家賢「博士」在黎智英案裁決當日播出的專訪,聲稱由「暴亂」到初選是一個「套路」,背後有別有用心的人「背後操控」,李桂華當日見記者指稱黎智英是「整個亂局的推手」,講的都是同一回事。
但結果,又是經過漫長審訊、十萬字的裁決理由中,根本找不到黎智英是「幕後黑手」「背後操控」的證據,組織策劃?沒有。捐錢指揮?沒有。唯有找到的,是黎智英和陳梓華見過面六次。
陳梓華是誰?律師助理,他作為污點證人在法庭上否認自己是勇武示威者領袖或成員,只是和勇武派有聯繫,而黎智英找他是做中間人傳話。傳甚麼話?是希望勇武派克制,擔憂搞出人命令反修例運動失去道德高地,所以應該要以和理非為主要抗爭手段,結果當然是勇武派睬佢都傻(事實上,陳梓華所能聯絡到的勇武派到底有多大範圍多有代表性,天知道)。
其實就連警方自己,都間接承認了黎智英其實在「黑暴」的角色很薄弱,根據《文匯報》引述李桂華在案件裁決後的說法,李桂華提出的黎智英是「黑暴推手」的「值得留意」的證據,原來是黎智英親口承認,希望多些年輕人參加「69大遊行」。
6 月 9 日的大遊行是甚麼?是一場獲警方不反對通知書,全程和平的大遊行,當晚政府發的新聞稿形容,「除了一些阻塞交通情況外,今日參加遊行的人數雖然很多,卻大致上和平有序」。
講到尾,黎智英原來只是呼籲人參與和平的大遊行,在勇武抬頭後在檯底希望叫人「唔好打」的老泛民,即使到後來他都有改變想法,但充其量只是同意和勇不分,要說是「幕後黑手」,恐怕連邊都沾不上。
不過亦想當然,這些法庭的「證據」,無礙中國官方以至港府按既有劇本大聲疾呼,例如最具代表性的《新華社》,就不理三七二十一,指控黎智英直接參與策劃、組織、發動未經批准的遊行示威,意圖將「顏色革命」引向中國,遏制中國崛起,扮演西方反華勢力鷹犬,作為美國「馬前卒」,而「以黎智英為首」的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部勢力,是港版「顏色革命」的幕後黑手等等。
他們要的,不過是一個罪成的裁決,那幾位身披長袍、頭帶假髮,一寫就是十萬字的法官,不過是借被過橋的枉作小人。
兩日過去,再回想一下,似乎這場延綿數年,審了 160 多日的審判,加上 800 多頁、十萬字的裁決理由,原來竟然某程度上還了黎智英一個「清白」。
生於香港有一定年歲,無論甚麼背景或政治立場,一定聽過「肥佬黎收美國佬錢」,然後 XYZ 之類的講法。
然而,香港政府、國安警察、律政司加上法庭,前前後後用了五年時間,翻箱倒籠地「搜證」,洋洋灑灑十萬字將黎智英的生平、理念以至《蘋果日報》的日常運作裡裡外外審視過一篇,卻連一筆黎智英收美國佬(以及英國及一切外國)錢的證據,都找不到。
本來最理想的劇本,是黎智英原來是美國佬的中間人,收了美國佬錢之後在香港興風作浪,並將資金分予其他反中亂港份子云云。但結果恰恰相反,肥佬收錢的證據沒找到一丁點,反倒是肥佬借錢予 G20 團隊登廣告、捐錢予羅傑斯成立 Hong Kong Watch(而且只不過二萬英鎊),還全部是國安法生效前發生的事。
另一個官方一直掛在口邊的、亦汲汲營營想營造的概念,是黎智英其實是「2019 年黑暴」以至後續一切的「幕後黑手」,趙家賢「博士」在黎智英案裁決當日播出的專訪,聲稱由「暴亂」到初選是一個「套路」,背後有別有用心的人「背後操控」,李桂華當日見記者指稱黎智英是「整個亂局的推手」,講的都是同一回事。
但結果,又是經過漫長審訊、十萬字的裁決理由中,根本找不到黎智英是「幕後黑手」「背後操控」的證據,組織策劃?沒有。捐錢指揮?沒有。唯有找到的,是黎智英和陳梓華見過面六次。
陳梓華是誰?律師助理,他作為污點證人在法庭上否認自己是勇武示威者領袖或成員,只是和勇武派有聯繫,而黎智英找他是做中間人傳話。傳甚麼話?是希望勇武派克制,擔憂搞出人命令反修例運動失去道德高地,所以應該要以和理非為主要抗爭手段,結果當然是勇武派睬佢都傻(事實上,陳梓華所能聯絡到的勇武派到底有多大範圍多有代表性,天知道)。
其實就連警方自己,都間接承認了黎智英其實在「黑暴」的角色很薄弱,根據《文匯報》引述李桂華在案件裁決後的說法,李桂華提出的黎智英是「黑暴推手」的「值得留意」的證據,原來是黎智英親口承認,希望多些年輕人參加「69大遊行」。
6 月 9 日的大遊行是甚麼?是一場獲警方不反對通知書,全程和平的大遊行,當晚政府發的新聞稿形容,「除了一些阻塞交通情況外,今日參加遊行的人數雖然很多,卻大致上和平有序」。
講到尾,黎智英原來只是呼籲人參與和平的大遊行,在勇武抬頭後在檯底希望叫人「唔好打」的老泛民,即使到後來他都有改變想法,但充其量只是同意和勇不分,要說是「幕後黑手」,恐怕連邊都沾不上。
不過亦想當然,這些法庭的「證據」,無礙中國官方以至港府按既有劇本大聲疾呼,例如最具代表性的《新華社》,就不理三七二十一,指控黎智英直接參與策劃、組織、發動未經批准的遊行示威,意圖將「顏色革命」引向中國,遏制中國崛起,扮演西方反華勢力鷹犬,作為美國「馬前卒」,而「以黎智英為首」的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部勢力,是港版「顏色革命」的幕後黑手等等。
他們要的,不過是一個罪成的裁決,那幾位身披長袍、頭帶假髮,一寫就是十萬字的法官,不過是借被過橋的枉作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