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原來竟然某程度上還了黎智英一個「清白」。ReNews

 



20251217
黎智英被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裁定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煽動等罪成,再次令香港成為國際新聞頭條。

兩日過去,再回想一下,似乎這場延綿數年,審了 160 多日的審判,加上 800 多頁、十萬字的裁決理由,原來竟然某程度上還了黎智英一個「清白」。

生於香港有一定年歲,無論甚麼背景或政治立場,一定聽過「肥佬黎收美國佬錢」,然後 XYZ 之類的講法。

然而,香港政府、國安警察、律政司加上法庭,前前後後用了五年時間,翻箱倒籠地「搜證」,洋洋灑灑十萬字將黎智英的生平、理念以至《蘋果日報》的日常運作裡裡外外審視過一篇,卻連一筆黎智英收美國佬(以及英國及一切外國)錢的證據,都找不到。

本來最理想的劇本,是黎智英原來是美國佬的中間人,收了美國佬錢之後在香港興風作浪,並將資金分予其他反中亂港份子云云。但結果恰恰相反,肥佬收錢的證據沒找到一丁點,反倒是肥佬借錢予 G20 團隊登廣告、捐錢予羅傑斯成立 Hong Kong Watch(而且只不過二萬英鎊),還全部是國安法生效前發生的事。

另一個官方一直掛在口邊的、亦汲汲營營想營造的概念,是黎智英其實是「2019 年黑暴」以至後續一切的「幕後黑手」,趙家賢「博士」在黎智英案裁決當日播出的專訪,聲稱由「暴亂」到初選是一個「套路」,背後有別有用心的人「背後操控」,李桂華當日見記者指稱黎智英是「整個亂局的推手」,講的都是同一回事。

但結果,又是經過漫長審訊、十萬字的裁決理由中,根本找不到黎智英是「幕後黑手」「背後操控」的證據,組織策劃?沒有。捐錢指揮?沒有。唯有找到的,是黎智英和陳梓華見過面六次。

陳梓華是誰?律師助理,他作為污點證人在法庭上否認自己是勇武示威者領袖或成員,只是和勇武派有聯繫,而黎智英找他是做中間人傳話。傳甚麼話?是希望勇武派克制,擔憂搞出人命令反修例運動失去道德高地,所以應該要以和理非為主要抗爭手段,結果當然是勇武派睬佢都傻(事實上,陳梓華所能聯絡到的勇武派到底有多大範圍多有代表性,天知道)。

其實就連警方自己,都間接承認了黎智英其實在「黑暴」的角色很薄弱,根據《文匯報》引述李桂華在案件裁決後的說法,李桂華提出的黎智英是「黑暴推手」的「值得留意」的證據,原來是黎智英親口承認,希望多些年輕人參加「69大遊行」。

6 月 9 日的大遊行是甚麼?是一場獲警方不反對通知書,全程和平的大遊行,當晚政府發的新聞稿形容,「除了一些阻塞交通情況外,今日參加遊行的人數雖然很多,卻大致上和平有序」。

講到尾,黎智英原來只是呼籲人參與和平的大遊行,在勇武抬頭後在檯底希望叫人「唔好打」的老泛民,即使到後來他都有改變想法,但充其量只是同意和勇不分,要說是「幕後黑手」,恐怕連邊都沾不上。

不過亦想當然,這些法庭的「證據」,無礙中國官方以至港府按既有劇本大聲疾呼,例如最具代表性的《新華社》,就不理三七二十一,指控黎智英直接參與策劃、組織、發動未經批准的遊行示威,意圖將「顏色革命」引向中國,遏制中國崛起,扮演西方反華勢力鷹犬,作為美國「馬前卒」,而「以黎智英為首」的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部勢力,是港版「顏色革命」的幕後黑手等等。

他們要的,不過是一個罪成的裁決,那幾位身披長袍、頭帶假髮,一寫就是十萬字的法官,不過是借被過橋的枉作小人。

黎智英案是舉世皆見的政治審判 陶傑

 



20251217
黎智英案是舉世皆見的政治審判,中港當局與審理的法官杜麗冰,力竭聲嘶的否認。但四年以來,代表特區政府的行政會議人員湯家驊兩次明言:涉及國安法,就不是法律問題,就是政治案。國安案的被告,當然是政治犯。👇
湯家驊沒有說錯。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25年5月發表「新時代的中國國家安全」指令:「新時代的中國國家安全是總體的、系統的、相對的大安全,是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國家利益為準則的安全。」
2021年2月9日,大律師黃宇逸對Now 電視台說:「法院或任何人不可以違反基本法、或香港人權法案作為挑戰理由,去覆核國安法條文。所以變相可以說,國安法第42(2)條,凌駕了香港人權法案。」
中港當局與杜麗冰為何對「政治」一詞忽然感到厭惡或恐懼?動態清零,進行到底,當日就明說是政治壓倒經濟。中共的最高管治機器叫做政治局。「顛覆政府」當然是政治行為,推翻滿清的孫中山是一名政治家。
那八百五十多頁的「判詞」,三個法官trying so hard to justify,but justify what? 實不必再解釋。黎智英身上有囚衣,皇帝身上明明沒有穿衣服。
在共產黨的眼中,政治並不污穢,政治是理直氣壯的事,是他們的生命,因為政治就是權力的一切。黎智英想奪權,其大案必然是政治案。若是一般謀殺犯被判終身監禁,譬如中文大學醫學院教授許金山殺妻女案,特區政府各部門就不會連房屋署消防處也爭相表態比賽作文,敲鑼打鼓的像「文革」時期貧下中農半夜起床喜迎毛主席發表的最新指示,大小部門傾巢而出的譴責兇手、擁護判決。
美國總統從來未曾向中共的總書記要求釋放仍在獄中的「雨夜屠夫」林過雲。而川普多次公開表示叫習近平釋放黎智英。
香港特區政府曾多次譴責華爾街日報、英國國會、香港的外國記者干涉黎智英案,卻從不敢點名大駡川普,香港特區在川普面前很畏懼,因為他是川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騙自己,這就是森林定律下的政治。
我承認,我不敢勇猛聲援黎智英,因為極右法西斯領袖川普同時正在救援這個人。而「黎生」竟然識英雄重英雄,在蘋果日報結束之前高調宣佈全力支持川普連任,並下令其名下的編輯不准再追隨紐約時報之流,必須踐踏民主黨而支持川普,令一些領取其稿費的專欄作者一時不知如何是好,這少數幾件扮嘢份子當然唔敢罵肥佬黎喇,因為,follow the money。
根據此哲學的基本三段論,一個超級人渣正全力營救的人,哪會是好人,一定是川普的同伙極右份子。我當然不是「川粉」啦,你呢?
黎智英只要還活着,其中一項貢獻,就是在沉默中證實了一兩偽命題。
而因為這是政治案,所以不論如何宣判,我不相信黎會死在監獄。雖然中國的開價之一將會是黎須錄影一段流淚懺悔自白(他不會的),但仍有畧超過五成機會,一年內,會活着走出來。
要不要跟我鬥氣對賭?還是在邏輯上,仇恨川普和「川粉」的左翼「知識精英」,見到川普出手,仇恨燒紅了眼睛,反而寧願黎智英終老在監獄,反而暗自祈禱在習近平面前,川普遭到可恥的失敗,以及二十年來次次預測世界大局必中的生神仙陶慕節終必扑街拆招牌?
此刻勿否認心中沒有一絲如此的惡念,因為我太了解偽善陰暗的人性。對馬克斯份子的左翼,因為懂得,我不慈悲。
在哲學上,此為吊詭:paradox。這個字,若參悟了,就知道世間的猿啼犬吠,都是在愚昧的時代走廊裏左右喧囂的廻聲。

【你是第幾代香港人? ——從《回頭好難》回到《四代香港人》】紅眼

 




20251216
【你是第幾代香港人? ——從《回頭好難》回到《四代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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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讀香港文化研究,基本上一定跳不過呂大樂於《四代香港人》提出的世代論。過去廿年,「四代香港人」論述成為了各大專院校的文化研究、社會學以至通識課程的必修課題,但正正因為「四代香港人」被一錘定音,推祟為一套學術權威論調,容我直言,我是一直都不認同,甚至覺得這論調以偏概全,將複雜紛陳的社會面貌過度統一簡化,譬如八、九十年代新移民大陸人呢?回歸前移民離開,又或者回歸後從西方國家「海歸」香港尋找發展機遇的香港人?無法被「四代香港人」收編的人,是否連成為香港人的資格都沒有?甚至在我最初接觸這一套世代論的時候,學院裏年輕一輩質疑及否定世代論這套主流論述的聲音,可能才是最主流的論述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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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稍有翻讀呂大樂的《四代香港人》,又會發現我們之所以有著種種質疑反抗,都很符合呂大樂所提出的世代論描述。呂本身就是第二代香港人,即戰後嬰兒潮那一輩。他們不像經歷過戰火,處事務實,但求溫飽安穩,以生活和家庭放在首位的第一代香港人,第二代人面對戰後急速發展的新時代,被寄托為將會構建香港未來社會的棟樑,他們擁有最多戰後和平時代的紅利、最多發展空間,只要上進,便可以換取到最大回報,如呂大樂所言,他們是一個自大世代。受到精英主義熏陶的戰後巨嬰,逐漸變成一批社會巨頭,他們永不言退,直到老去之後仍然有著指點江山的使命感。與戰後巨嬰這一代相對,就是生於六、七十年代,無論如何力爭上游,頭上始終是一群佔據了社會重要資源的第二代人,因此走向平庸務實的第三代香港人;以及戰後巨嬰成為父母之後,由他們所孕育出來的第四代香港人。後者被形容為物質最充裕,卻偏偏是無法用金錢、物質得到幸福快樂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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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代香港人的論述,是過去惹起最大爭議之處。呂認為,第四代人成長於戰後巨嬰想要望子成龍、爭取出頭機會,於是不斷催谷他們應試、備戰,緊密監視的氛圍之中,由此引伸這一代人成長於天使與魔鬼——優厚生活與被規劃之間,因而想要反抗,違背由第二代香港人建立的社會秩序,這既是恆古不變的世代之爭,也有家庭倫理、社會價值觀的衝擊。我自己都是活脫脫的第四代香港人,特別不認同《四代香港人》那種教導我們如何去理解香港社會結構,隱約提到年輕一代身在福中不知福,追求虛無飄渺精神價值的說法。而且,只有第二代香港人(呂大樂)眼中存在第四代香港人這種身份認同,所謂第四代香港人本身肯定不認同這套收編方法,最多認同是八十後、九十後,但肯定不是與第二代的從屬關係。但很吊詭地,這種不認同偏偏就是論述中對我們這一代的準確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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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大樂於新著《回頭好難》回頭重新檢視當年所提出的四代香港人論述,也當然提到論述本身引起的世代之爭。「有一種意見是覺得基於戰後嬰兒世代的思考框架,年輕一代人更為多元、複雜的關懷,被曲解為『未能成功上位』,是錯誤理解年輕人的不滿。」他坦然承認,當年提出四代論,整套論述其實是以第二代香港人,即是他自己這戰後難民潮一輩為主軸,寫他們那一代人與自己父母,與他們的後輩所面對的不同處境,以及他們是如何塑造第四代香港人的成長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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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香港人」爭議初引發於千禧年,呂筆下兩書相隔廿年,但遺憾地,今日他「回頭」再寫,卻沒延續寫到第五、第六代香港人。又或者,這是呂大樂作為「喜歡對社會指指點點」的戰後嬰兒世代,最不像他對自身世代所描述的展現。讀《回頭好難》時,其實也再三想到這幾年所謂的社會撕裂,不同世代與社會價值觀的對立。是香港人的世代進程難以再歸類,還是世代論已經不適用於今日逐漸左右二分對立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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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或,因為戰後巨嬰/巨頭世代壟斷社會資源的影響力,仍然持續到今日,他們仍然是政治、商業、學術界的最上位者,所以我們仍然是在他們規範下成長的第四代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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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樂觀一點的想法是,戰後八十年,社會已隨著第四代香港人的成長,走向多元,出現更多不同聲音,不同意願的流動方向,難以再用統一世代框架去討論。近年香港人心頗有分道揚鑣的局面,或有人成為第五代香港人,有人隨著邊境城市融合,北上定居,成為大灣區第一代人——第一代大灣仔,有人選擇離開香港到台灣、歐洲、美國重新建立家園,他們的子孫算是第幾代香港人,還算不算是香港人?又或者,套用呂大樂的四代香港人特質,今日有一些移民離開香港的人,正正擁有親身見證戰火的第一代香港人的性格,他們經歷苦難,深深體會到世道不公,人禍不仁,難以撼動,只能學習好好屈就求存,自身沒有太大的目標,卻把所有未來都寄托在他們的孩子身上。未來是屬於「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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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戰後一無所有的第一代人來說,由無到有,能成立家庭,能安頓下來本身就很不簡單。」在下一代眼中,這一代人活得固執、守舊。但放眼今日香港,當經濟轉差,時代轉壞,方知那年人們能夠活下去,源自一種頑強,一種守望。這不是經濟起飛時飄然自大世代能明白的事情。而他們不明白年輕一代的訴求,正如他們並不理解自己父母到底是怎樣成長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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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們父母是四代香港人中最偉大,目光最長遠的一代。今日每個離開香港重新建立家園的人,背後的原因、面對的困難都不盡相同,他們到底延續了世代論,還是說明了世代論述只是香港千禧年間一套短暫的社會觀察仍待觀察,仍待更多爭論。如果一個城市能夠基於世代論述有所爭論,代表不同持份者的聲音都有被聽見,何嘗不是一件美好文明的事情。

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錦田鄉酬恩建醮巨型戲棚需60日搭建 《健力士》認證全球最大臨時竹構祭壇

 錦田鄉酬恩建醮巨型戲棚需60日搭建 《健力士》認證全球最大臨時竹構祭壇

2025-12-16


元朗錦田鄉上周六(13日)至本周五(19日)舉辦十年一屆的酬恩建醮,錦田一片空地中由3萬支竹搭建、佔地逾4.2萬平方呎,高逾30米的戲棚最矚目。醮棚經嚴格審核後,戲棚已獲《健力士世界紀錄》認證為「全球最大臨時竹構祭壇」。

戲棚搭建歷時60日

負責搭建錦田鄉酬恩建醮戲棚的竹棚師傳黎先生,早前在搭建戲棚後接受《am730》訪問,提到其團隊有約15至17名師傳一同搭建,第一支杉會從低層開始搭建,在搭好底部及地基後便會慢慢逐級搭建上最高的100尺,整個過程歷時約60日。


搭棚師傅形容技術屬「非遺」

入行27年的黎先生稱,他主要工作都是搭建戲棚,形容「一年成9個月都係搭戲棚」,例如天后誕、盂蘭節、農曆三至五月的各種寶誕等,又指難言錦田鄉酬恩建醮戲棚是否全港最大,但可以確認「係我搭過咁多棚以嚟最大」。他認為,搭棚這種傳統技術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因為技術在數百年前已經有,「係中國傳落嚟,我哋係承傳中國嘢喺香港發展。」

據《健力士世界紀錄》網站介紹,該祭祀起源於清朝封建時期,旨在紀念允許村民返回家園的官員,並慰藉在撤離過程中去世的村民,成為圍村身份認同的重要像徵。一座5層竹亭將先後作為祭祀大廳和戲台,展現香港著名的竹結構建築技藝。


2025年12月13日星期六

公民」(citizens)是西方現代社會觀念,中國並無公民 陶傑

 




20251213
網絡流傳一短片,大陸人電單車騎手,被交通警截查,該中國人忽街頭跪下不斷自我掌摑、自我羞辱,就是不肯站起。他能怎樣?你要他敢怎樣?是為軟對抗的極致。(全片見留言欄👇
「公民」(citizens)是西方現代社會觀念,中國並無公民,只有「老百姓」,此詞無準確的英譯。
「老百姓」一詞相對於「青天大老爺」、「知府」、「衙差」的統治制度。正如中國沒有知識份子,只有「書生」,而書生不是scholar,也不是什麼intellectuals,書生一詞並無公民和知識份子的獨立人格意義,而相對於一個科舉制度,須經「鄉試、會試、殿試」之十年寒窗而至帝皇國師,與美國的知識精英,相對於智庫(think tanks)、財團金主、政策顧問而可晉身白宮、政府大選失敗後又可經由旋轉門加入跨國企業為非執董的那個制度環境完全不同。
香港主權移交之後的悲劇,尤其是2019年後,原因在於殖民地政府事先培植的「知識精英論政」、「政務官治港」而又鋪排實現一個國際意義的現代化都市,計劃觸礁,硬生生的要與一個中國的帝皇制度接軌。
設想1908年,一個美國衛斯理女子學院畢業的華裔女生,回到北京,被通知必須遵守清律,脫下高跟鞋,那對由美國一路走來的天足,改為纒小腳,以後要穿一對三寸金蓮的小繡花鞋,才准走進王府井。
當日這個如德齡公主般的洋派華裔女學生可以一怒而對着紫禁城豎中指,即刻去天津乘輪船回國。但香港回不去了。
從「三權分立」的普通法國際金融城市,香港的電影電視劇還在自我津津回味着「毒舌大狀」和「七號皇庭」的時代,而不知香港回到了楊乃武與小白菜、秋菊打官司的中國時空。
想不到台灣卻在蔣經國的鋪排、李登輝上台後,出走而離開了此一結界。台北街頭不會有此場景👇,首爾和東京也不會,而香港街頭至今雖尚未見此,但滿街的重慶火鍋、雲南米線、瑞幸咖啡、霸王茶姬、海底撈的簡體字招牌,正如中國的科舉制度是「書生」的背景;公安、城管、街道管理委員會是「老百姓」這個品種的背景,舞台的背景更換了,準備好,配套的人物角色穿着應景適時的服裝,在香港,熟口熟面,與中國接軌,正陸續登場。

這就是「妨害調查罪」的實力 馮睎乾十三維度

 



這就是「妨害調查罪」的實力
上一篇文章談到評論人王岸然被捕,是因為涉嫌觸犯「妨害調查罪」,但到底什麼是「妨害調查」呢?恐怕很多人都不清楚;就算知道法律條文字面義,或許也沒深究它的「立法」原意。昨日有朋友給我提供了一些補充資料,值得跟大家分享。
「妨害調查罪」,即所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據條文說,如任何人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卻意圖妨害該項調查,或罔顧是否會妨害該項調查,在沒有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下作出任何披露,即屬犯罪,可處監禁7年。
據媒體報道,王岸然跟国安警見面時,警方曾提醒他不得披露調查內容,而王亦了解這個要求。唸過法律的王岸然,理應很清楚什麼是「保密協定」,為什麼又明知故犯,在YouTube公然談論自己被国安約見呢?
我猜岸伯誤墮「法網」的原因,不是「跳掣」或「黐咗線」,而是他太懂法律了——但很不幸,「国安法」根本不是他所認識的法律。
岸伯之所以公開被国安約談的過程,我個人認為,是因為他不知道自己正被調查,或真心不覺得自己已經「被捕」。他認為「国安約談」不等於正式立案,覺得可以選擇去抑或不去。既然自己沒被調查,又沒犯事(他堅信召開「民間記者會」不犯法),即使公開談論,又怎會犯「妨害調查罪」呢?岸伯上述邏輯,在正常民主法治國家,的確完全有效,但⋯⋯
在偉大的「国安法」下,被約談已意味着你被調查,甚至被捕了(只是還沒落案charge你)。一般情況下,你其實就連「自己被国安約談或被捕」也不能向外披露;記者問起,你也不能承認。跟王岸然同日被約談的廖成利就做了示範:他只跟記者講,自己簽了保密協定,什麼也不能披露。
明乎此,你就明白早前積極跟進宏福苑火災的Hailey Cheng和在港大主修新聞和國際政治的Ellie Yuen,為什麼從未具體解釋自己「封口」不談火災的確切理由了。若她們曾被国安約談,根據那「国安條例第88條」,只要她們承認被約談,馬上就會犯法。至於早前非常勇猛地臭罵政府的陳淨心,當然也是基於相同理由而忽然閉嘴。国安警最近唯一高調滅聲的案件,就是拘捕提出「四大訴求」的中大生Miles Kwan。
在許多民主法治國家,例如台灣,「偵查不公開」原則主要適用於檢察官、警察等執行職務的人員,目的是保護當事人名譽、私隱及確保偵查順利進行,所以被調查者(或被告)本身不負有「偵查不公開」的法律義務,絕對有權披露自己正被調查。為什麼香港涉及「国安案」的人卻沒有這項權利呢?
我認為歸根究底,還是要回到所謂「国安」的本質:「国安警」的存在,是為了確保中共權力不被挑戰;「国安法」的制定,是將一切可能動搖中共權力的行為都定性為「罪行」。因此,「国安警」並非一般意義的警察(即是以「維護市民人身安全或私有財產」為己任),他們只是朝廷鷹犬,做的是維穩和統戰,執行的「法律」亦非普通刑事法。
試想一下:有些人沒犯法,像王岸然在私人地方開記者會、網民以合法手段跟進火災,政府怎樣禁止呢?但不禁止,黨的管治權威及合法性又可能被質疑,「国安」就爆發危機了。這時候,「国安警」就要出手解決提出問題的人。但這種解決手法也會引起爭議——例如涉及侵犯言論自由,當事人能不能找律師也是灰色地帶——影響中共想說好的「法治」故事,怎麼辦?
答案就是特別立一條法,禁止被滅聲的人披露自己被滅聲。有了第88條,你就不能隨便批評港共侵犯言論自由,因為根本沒有人承認被封嘴,你沒證據,就只是「造謠煽動」而已。這就是「妨害調查罪」的實際操作原理。
王岸然先生是唸法律的,他明白自己沒犯法,卻不知道自己已經「犯法」。希望香港的讀者小心一點,勿再輕信「過時」的常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