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7日星期三

[特稿|女性、草鞋、長征:德貞長征體驗沒有說的壓迫女性]教育刺針




教育刺針

20261007
[特稿|女性、草鞋、長征:德貞長征體驗沒有說的壓迫女性]
左媒《堅料網》早前報導德貞女子中學於10月2日舉行「國家安全長征路」活動(圖1),中海物業、深水埗居民聯會合辦,欣悅活學協辦。深水埗區議員陳偉明致辭,謂長征精神是將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期望同學們建立總體國家安全觀,發揚長征精神,走好年青一代的長征路。
活動安排播放紀錄片《為有犧牲多壯志》,亦有「重走長征路」學習體驗環節,除展示長征用品如草鞋、紅軍笠帽、號角外,同學還可試穿草鞋,感受當中的不適及過草地的辛苦,藉此感受長征之艱辛。
有網媒利用AI示意圖展示德貞女生穿草鞋的情況,效果之震撼,《堅料網》竟急急將報導404 (圖2)。
小編認為,該活動不應挖苦一番便算數,土共形式主義長征教育背後,其實隱含着歷史教科書百般忌諱、主辦者也未必知道的歷史秘辛:活動竟然在女校舉行,「女性」這個元素融入「草鞋」、「長征」,三個符號所折射的,遠不止「不適」和「辛苦」,而是中共以革命為名對女性的壓榨,甚至強迫女同志提供性服務。
首先,草鞋並非什麼革命浪漫主義、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作為軍用品,它需要大量勞動投入。中共企圖顛覆政權,1931年在江西瑞金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非法的紅軍不斷與政府軍對抗,「蘇區」婦女被迫為紅軍日夜趕製各種革命用物。文獻記載非常清晰,例如女紅軍所著《李堅真回憶錄》:長征前夕中共下令婦女為紅軍趕做20萬對草鞋、10萬個米袋,「保證紅軍出發時每人能穿一雙鞋、帶一雙鞋和一條米袋子裝乾糧。」長征路上隨軍女性在行軍極度疲勞下,仍要為部隊拔草揉麻打草鞋。上引書亦言:「青壯年男子,成分好的幾乎都去當了紅軍,後方的生產任務就落在婦女肩上。」
換言之,形式主義的「試穿草鞋」,土共將之包裝為不畏艱辛的愛國圖騰,卻抽離了草鞋背後沉重的性別、勞動壓迫。中共佔領蘇區,強迫底層婦女為革命「無私奉獻」,「試穿草鞋」今天卻淪為消費歷史的工具。
此外,土共在活動中展示草鞋,不純粹因為它是行軍用品,而是在長征結束後,它被吹捧成革命聖物、「思想過關」的政治戒尺。高華《紅太陽是怎樣升起的》記載長征後延安青年「無限崇仰『二萬五』穿草鞋和會打草鞋的人」;親共詩人柯仲平1939年《延安與中國青年》:「青年,中國青年,延安吃的小米飯,延安穿的麻草鞋,為什麼你要愛延安?青年回答:我們不怕走爛腳底板」。毛澤東在《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很直白說:「你要群眾了解你,你要和群眾打成一片,就得下決心,經過長期的甚至是痛苦的磨練。……那時,我覺得世界上乾淨的人只有知識份子,工人農民總是比較髒的。……[現在我]覺得知識分子不乾淨了,最乾淨的還是工人農民,儘管他們手是黑的,腳上有牛屎,還是比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都乾淨。」因是之故,城市來的小姐們,若堅持穿皮鞋、拒穿草鞋,可能會被批「小資產階級思想嚴重」、「不願與工農群眾打成一片」。
然而,對當時親共女性影響最深的,還是中共那說一套做一套的身體論述:一方面強調新時代男女平等、自由戀愛;另一方面,黨卻操控了「革命女同志」的身體,要求她們與特選人士「結婚」,提供性服務。
這裏,我們以兩個童養媳的個案,略作解說。
童養媳是一種傳統包辦婚姻,將未成年的女孩賣到另一個家庭撫養,長大後與家中兒子結婚。未經同意的人生安排、身體控制,孕育了童養媳的逆反心理,中共早期一些「女同志」來自童養媳。第一個要討論的童養媳叫蕭月華,1933年她23歲,與33歲共產國際德國軍事顧問李德(Otto Braun)結婚。根據《一生緊隨毛澤東:回憶我的父親開國上將陳士榘》,「李德剛剛來到部隊,提出了一個在我看來很好笑的條件,就是希望有個中國女戰士陪他睡覺。」當時中共崇拜外國專家,對李德言聽計從,所以便為她物色女伴,相中了蕭月華,遊說她說這是革命工作的需要,令她完成任務。上引《李堅真回憶錄》提及此事:「組織……要她和李德結婚,開始她不願意,後來少共[注:即共青團]的領導找她談話,做思想工作,她才勉強同意。」「要她和李德結婚」的「要」字,與退休國安簡啟恩「搞書店」的「搞」字一樣,意思相當明顯。
上引陳士榘回憶錄亦云:「他們的婚姻由組織安排,蕭月華眼中的李德首先是第三國際和革命代表,其次才是丈夫。」
另一童養媳叫王定國,1937年24歲的她被組織安排與53歲的謝覺哉結婚。謝是「延安五老」之一,是黨內德高望重的高幹。當時謝身體不好,年紀不輕,工作繁重,中共決定為他提供一個「妻子兼秘書」,相中了王定國。王的「思想覺悟」似較蕭月華高,欣然接受組織安排,並「保證完成任務」,二人便成「革命伴侶」。
資深傳媒人蔡詠梅將之形容為「紅色慰安婦」(圖3)。由一種包辦婚姻,墮入另一種包辦婚姻,前者是打破舊禮教、追求婦解,到頭來卻墮入後者更徹底的包辦與吞噬。類似的故事還有很多,不少見諸老紅軍的回憶錄,這裏我們引錄最後一本回憶錄。沈容曾任重慶《新華日報》、新華社記者,後任職中宣部、港澳辦等機關,其回憶錄《紅色記憶》內容帶有更濃烈的「慰安婦」味道:「在延安的時候,有兩位蘇聯專家或聯絡員,他們提出要在延安給他們找兩位『臨時夫人』,言明回蘇聯時不帶回去。……蘇聯人走時給她們留一筆錢。我從來認為戀愛、結婚是神聖的,自由的,怎麼可以由組織分配,而且還是臨時的?真是不可思議。這兩位女士都不懂俄文,真不知道他們的夫婦生活是怎麼過的。共產黨一直宣傳民主自由,反對封建,怎麼會答應蘇聯人的這種無理要求?」
用錢買「臨時夫人」,套用2019年時任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的話,便是有年輕少女被誤導為「勇武派」提供性服務,或者是藍絲口中的「天使」。
女性提供的這些服務,帶有強迫性,強迫成風的佐證來自1937年10月5日一宗謀殺案。26歲「身經百戰」的紅軍團級幹部黃克功因追求16歲劉茜遭拒,惱羞成怒,以美製勃朗寧手槍開兩槍殺害劉茜。事件令毛澤東非常頭痛,唯有「依法嚴懲」,處以死刑,有分析指黃克功因為自持立有軍功,認為自己屬「特選階級」,相中的女性「必須順從」。
這些史實,土共團體噤若寒蟬。無他,在其眼中「歷史」只是神化政權的工具,所以只會像今次廉價的「草鞋表演」般,一切旨在建立對紅軍、對政權的崇敬,惟他們永遠不敢直面草鞋背後女性的身體尊嚴、婚姻自主問題。當聽眾全是女生時,這種對女性歷史的沉默其實更值得追問。
歷史的面向很廣闊。你越高調做政治show、越回避關鍵史實,潛在的迴力鏢效應也會越大。
可能有人會說,何必執着於中共革命時期的性愛現象?若如此,便得反問:為何要執着於革命時期的一雙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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