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定性」,你跟從?(陶傑)
香港旺角年初一爆發一場衝突,特區政府當初說是「騷亂」,梁特聲稱是「暴亂」。
梁特有梁特的看法和感覺,不足為奇。但香特的華文傳媒都報道,梁特「定性為暴亂」,傳媒紛紛跟隨。
梁特的說法,是不是所謂「定性」?即使一人「定性」,最多也是向林鄭月娥以下的政府官員「定性」。政府自己的「定性」,傳媒如果是新聞獨立自由運作,英文聲稱的「第四權」(The Fourth Estate),不必跟隨。
但中國文人攀附的基因,此時發作。華文傳媒也跟着「暴亂」起來。這一點,不關梁振英的事,純粹是香港華文傳媒自己差勁的「水皮」。
大陸的中國人,都知道「定性」是什麼意思。「定性」是共產黨一言標籤,各層官僚,加上大陸自己聲稱的「屁民」,只須小腦條件自動反射,「統一口徑」,模仿跟着講。
譬如,中國國家主席劉少奇,一度「定性」為叛徒、內奸、工賊、全國軍民幹部,一齊痛批。如果「定性」的那個「定」,恆如泰山,等同於「牛頓三大定律」的那個「定」,當然沒有問題。問題在同一個共產黨,今日「定性」,明天卻隨時「改正平反」。今日的劉少奇,「定性」為「偉大的革命家」。
一九八九年的「六四」,何嘗不曾「定性」為動亂、反革命暴亂。四份一世紀,雖然沒有「平反」,但「定性」已經悄悄改為「風波」,然後「事件」。
一說「暴亂」,我想起梁啟超在論「清初史學」裏一句精闢的話:「史事總是時代越近越重要」。「暴亂」一詞,在時代最近之處,由官方採用,正是一九八九年底。而此詞用於「六四」,四份之一世紀來之變異,益證明所謂「定性」之可笑。
英國的BBC,新聞獨立,尚且不理會英國政府阿蓋達的官方定性之「恐怖份子」(Terrorists),而內部指引,新聞報道必須稱為客觀中性的「槍手」(Gunmen),以免誘導觀眾作感性的結論。香港的「新聞工作者」,是一群傳理系畢業的半番書仔,但香港自稱「國際城市」,有點國際的場面標準可不可以?梁特「定性」你就要乖乖跟?有一天,特首還會「定性」你那份報紙反華反共,你的老闆是罪惡的資本家,你也跟?你的僱主,恐怕先炒了小朋友你的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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