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7日星期六

返回機制只是糖衣 (時事評論員 林鴻達)

返回機制只是糖衣 (時事評論員 林鴻達)

或許不少港人對中國將設立單程證返回機制的消息感到高興,認為單程證帶來的社會問題終於有望解決。可是按照目前放風的內容,實在不要高興得太早。
 
報道提到返回機制容許以單程證來港定居人士和雙非嬰恢復中國戶籍,回應他們未能適應香港欲重返中國生活的訴求,和處理雙非嬰因沒有中國戶籍使父母在照顧上陷於兩難局面,表面上是提供了一扇安全門。但即使正式實施,撇除註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法律問題,返回中國或是留港還是基於個人意願,即使是極度荒謬的單程證來客,如曾在港縱火殺人的施君龍,香港還是沒法主動要他們離開。

 
問題根源當然是單程證審批只是公安部單方面執行,香港即使作為承受外來人口的單位卻無從過問。縱然《基本法》154條訂明特區政府有權對全球各地訪客採取出入境管制,但現實卻是香港入境處對單程證來者不拒。除出現了前段提過的人物外,單程證審批不會評估申請人的經濟能力可否應付到港後的生活,衍生出本港住屋、教育、醫療等社會資源耗用問題,成為爭拗的重點。

 
中國戶籍遷移制度審批權在入籍城市,故此香港取回單程證審批權是完全合理。社區組織協會、中港家庭權益會、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同根社等組織,雖然一直有提出收回審批權的訴求,可是審批準則都隻字不提,對提出應該要加入評估經濟能力的言論,僅不斷以「家庭團聚是人權」回應。

 
可是,除了外國的家庭團聚移民審核必定評估經濟能力,確保移居者不會構成社會資源負擔外,若港人與其他國籍人士結婚而欲申請配偶來港定居,不論是白人、南亞人、非洲人,一律都要經過入境處審批而必定評估在港一方的經濟能力以應付配偶來港後的生活。即使黑眼睛黑頭髮黃皮膚、說寫中文的台灣人、星馬華人,也不能如港中婚姻無條件在香港定居,所謂「家庭團聚是人權」的理據根本站不住腳。

 
家庭團聚的地點,是港中婚姻對應單程證的另一個爭拗點。該些組織除了以港人北上無法申請戶籍為論述基礎喋喋不休之外,更有坦白得表明「香港的社會資源、福利較『內地』好」,而認定只能在香港而不該在中國。

 
更有法律專家指出,因為《基本法》並沒有放棄居港權機制,即使已循返回機制宣告放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但法律上仍然擁有香港居留權。除了可預計會因為永久居民身份核實或註銷缺乏足夠法律理據而引起訴訟之外,還有《基本法》條文的執行,以中共政治思維更會見到中共藉機改變人口的殖民策略等多個法律和政治炸彈。因此,絕不要對返回機制有任何期望,反而該乘勢加強奪回中國人口進入香港的最終審批權的聲音。


林鴻達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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