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1
三個忠告,給七十九歲的你
三年前因倫理和法律問題而停止公映的《給十九歲的我》,近日參展意大利烏甸尼遠東電影節,又激發新一輪爭議。死結非但沒有解開,反而演變成難看的「羅生門」:先是英華校方發聲明否認授權放映,隨後張婉婷團隊和發行人反駁稱,月前已跟校方討論參展事宜,校方未有反對。雙方各執一詞,大眾當然無從得悉真相,但至少有一件事非常鮮明:張婉婷公開說謊。
4月3日張婉婷回覆媒體說,參與烏甸尼影展的安排由發行人負責,她不清楚詳情;4月9日她卻發聲明自打嘴巴,說:「我和發行公司高先電影的代表Winnie Tsang,在今年初開始與學校商討,讓發行公司根據合約,安排《給》片參加意大利的遠東電影節。今年2月26日,我和 Winnie與校長及副校長見面,席間我們討論有關事宜,校長更著我們預備參加影展的預算,二人於席間都沒有提出反對。」
最初聲稱呢單嘢唔係我跟開,什麼都不知道,彷彿發行人自把自為,但過幾天卻自爆全程參與,這不是說謊是什麼?明知公開發言有紀錄也不老實,當年私下如何欺瞞自己的小師妹,應該不難想像吧。或許有人認為說謊沒關係,因為只要把謊言講百次,就總有人會相信——這未嘗不是實況,例如今天仍有很多人一口咬定,只要家長在2012年簽了校方的「紀錄片拍攝事宜同意書」,其中明言校方可以任何形式「放映、廣播、公開展示」紀錄片,那麼女生就無權反悔。
若實情真是這樣,三年前就根本不必停映了。不然你以為是張婉婷團隊害怕大眾譴責?記得當年已有媒體報道法律專業人士意見,如大律師何旳匡說,同意書不是合同,無論是家長簽署的允許公映的同意書,抑或學生十八歲後自己簽的同意書,當事人都有權隨時以書面形式撤回。清楚未?同意書並非合同,consent可隨時撤回。根據三年前的女生訪談,有幾位在成年後無奈簽署同意書,是因為她們一直蒙在鼓裏,搞不清自己的權利,誤以為反對也無用。後來她們漸漸明白遊戲規則,校方、張婉婷和片商就no cards了。
就是這樣簡單。
再說得直白一點也可以。這場令人厭煩的死唔斷氣《十九歲》風波,起源不是女生反口覆舌,想「玩死」校方和大導演。不,風波不息的原因,擺明就是一個很殘酷的事實:她們只不過是幾個平凡女學生而已,怕什麼。急着為《給十九歲的我》抱不平的人,好像忘了三年前另一齣口碑載道的香港紀錄片,其實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但當時沒有「羅生門」,沒有聲明你來我往,而是在幾乎毫無爭議的情況下就落幕了。
以香港五十年代「娛樂大亨」歐德禮(Harry Odell)為主角的紀錄片《尚未完場》,2023年上映後好評如潮,但因為受限於資助條件,一開始就無法大規模公映,只能做非牟利放映,大大縮窄了觀眾群。這確實很可惜,但團隊跟資助者早有君子協定,當然沒有爭議。但最大的波折是片中亮相的張敬軒。在原先上映的版本中,張敬軒開放自己租住的薄扶林Alberose大宅(是歐德禮舊居)給紀錄片團隊拍攝,自己也上鏡受訪,讓歷史活現觀眾眼前,那一幕非常精彩。
但可惜的是,張敬軒那幕在後來的版本中被徹底刪掉了,團隊須重新剪接才能再次上映。原因?《尚》的團隊聲明是這樣寫的:「就電影部份內容知識產權往後的使用,由於製作團隊未能與有關方面達成共識,即將在戲院或海外放映的版本,內容將有所調整。縱然決定令人惋惜,兩位導演仍然感謝張敬軒先生及英皇娛樂過去的支持,也感激張敬軒先生當年招待了歐德禮後人一家,促成一個美麗的歷史相遇。」
「張敬軒先生及英皇娛樂過去的支持」,相信明眼人都看得出字裏行間的含意。既然本來「支持」了,怎麼又忽然撤回?官方聲明沒提的,我也不在這裏寫,只能說以我所知,「反口」的理由遠不及《十九歲》的女生那麼合情合理。但無論背後是什麼天方夜譚的理由,既然在「知識產權往後的使用」上不能達成共識,團隊就只有一個選擇:忍痛剪掉張敬軒,而不是衝出來呼天搶地說「套戲我哋拍咗五年,依家變『禁片』,浪費晒團隊嘅心血(下刪500字)」。
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明明遇上同樣的危機,《尚未完場》和《給十九歲的我》卻有判若雲泥的結局——前者團隊還風度翩翩向收回consent的英皇致謝,而不是跟楊生說:「你開心返啲啦,我哋而家唔出張敬軒㗎啦。」《尚》的團隊已經示範了一次,張婉婷大導難道連抄功課也不懂?要解開《十九歲》這死結,根本有三個顯而易見的方法,但團隊卻一直躺平不做——也許是覺得不必做,反正對手又不是楊受成。
第一,是由張婉婷及其團隊成員親自聯絡那幾位反對公映的校友,包括阿聆、阿佘等,真心誠意求取共識,不要再迴避責任假手他人,以免又溝通不良上演「羅生門」。真正的共識,必以雙方完全清楚自己的權利作前提,而不是哄小孩般,叫人馬馬虎虎簽署「同意書」。片中女生現在都是廿六七歲的成年人了,正正經經簽一張有約束力的合同不就可以嗎?若她們簽了又反口,一切就法庭解決,無需公眾關心。
第二,假如有人堅決反對,談不攏,那就再剪一個新版好了。根據公開資料,2021年《給十九歲的我》完成製作,是從十二位主要受訪女生中,選取六人做主角的。也就是說,即使兩人反對上鏡,還有十個女生的片可供張大導發揮(前提當然是她們同意)。眾所周知,根據老闆意見或各種原因改劇本、補拍,一向是香港電影工作者的家常便飯。做電影講究創意和技術,一套片剪多個版本並非什麼「不可能的任務」。
回顧香港電影史,「執生」不是張婉婷那代人最引以為傲的本領嗎?莫說像《尚未完場》般正式補拍,以填補張敬軒被剪掉的幾幕,即使像《風林火山》黃偉文的情況,連臉也可用AI換掉,可見沒有做不到的事,只有你不想做。就算拍攝時沒劇本沒故事,或拍不完,爛尾了,只要你有本事,照樣可以從雜亂無章的片段中,剪出一部見得人的戲,最經典的港片例子,莫過於譚家明為王家衛剪的《東邪西毒》。可是現在你說,哎呀,一兩個女生反對上映,全片就要作廢,變「禁片」了——若非另一個欺騙大眾的謊言,那僅表示你專業能力有問題。
第三,拍攝團隊當然可以選擇不妥協,一格也不剪。若校方、發行人都確信沒有法律問題,那還等什麼呢?如果有法律問題,上不得,而張婉婷又堅持藝術理念,那就讓電影留在回憶中好了。我認識一些有原則的香港電影人,為了堅持理念,不向現實低頭,都寧願白白捨棄已花掉的心血,無怨無悔。人生在世,很多事本來就是徒勞無功的,年過古稀也悟不透,未免白活一場了。
導亦有道,以上三點忠告人人都懂,但有些人偏偏假裝不知道。讓我再說一遍,這場爭議之所以沒完沒了,並非因為事情有什麼曲折離奇之處,或拍攝團隊不幸遇上500年一見的怪獸,而是因為反對一方「只是」幾個普通人(之前還是少不更事的中學生),所以有人覺得可以偷雞過關。不妨靈魂拷問一下張婉婷團隊:若你的對手不是學生,而是楊生,你還會不會「拍咗先算、剪咗先算、上咗先算」呢?解鈴還需繫鈴人,但繫鈴的不叫阿聆。
三年前因倫理和法律問題而停止公映的《給十九歲的我》,近日參展意大利烏甸尼遠東電影節,又激發新一輪爭議。死結非但沒有解開,反而演變成難看的「羅生門」:先是英華校方發聲明否認授權放映,隨後張婉婷團隊和發行人反駁稱,月前已跟校方討論參展事宜,校方未有反對。雙方各執一詞,大眾當然無從得悉真相,但至少有一件事非常鮮明:張婉婷公開說謊。
4月3日張婉婷回覆媒體說,參與烏甸尼影展的安排由發行人負責,她不清楚詳情;4月9日她卻發聲明自打嘴巴,說:「我和發行公司高先電影的代表Winnie Tsang,在今年初開始與學校商討,讓發行公司根據合約,安排《給》片參加意大利的遠東電影節。今年2月26日,我和 Winnie與校長及副校長見面,席間我們討論有關事宜,校長更著我們預備參加影展的預算,二人於席間都沒有提出反對。」
最初聲稱呢單嘢唔係我跟開,什麼都不知道,彷彿發行人自把自為,但過幾天卻自爆全程參與,這不是說謊是什麼?明知公開發言有紀錄也不老實,當年私下如何欺瞞自己的小師妹,應該不難想像吧。或許有人認為說謊沒關係,因為只要把謊言講百次,就總有人會相信——這未嘗不是實況,例如今天仍有很多人一口咬定,只要家長在2012年簽了校方的「紀錄片拍攝事宜同意書」,其中明言校方可以任何形式「放映、廣播、公開展示」紀錄片,那麼女生就無權反悔。
若實情真是這樣,三年前就根本不必停映了。不然你以為是張婉婷團隊害怕大眾譴責?記得當年已有媒體報道法律專業人士意見,如大律師何旳匡說,同意書不是合同,無論是家長簽署的允許公映的同意書,抑或學生十八歲後自己簽的同意書,當事人都有權隨時以書面形式撤回。清楚未?同意書並非合同,consent可隨時撤回。根據三年前的女生訪談,有幾位在成年後無奈簽署同意書,是因為她們一直蒙在鼓裏,搞不清自己的權利,誤以為反對也無用。後來她們漸漸明白遊戲規則,校方、張婉婷和片商就no cards了。
就是這樣簡單。
再說得直白一點也可以。這場令人厭煩的死唔斷氣《十九歲》風波,起源不是女生反口覆舌,想「玩死」校方和大導演。不,風波不息的原因,擺明就是一個很殘酷的事實:她們只不過是幾個平凡女學生而已,怕什麼。急着為《給十九歲的我》抱不平的人,好像忘了三年前另一齣口碑載道的香港紀錄片,其實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但當時沒有「羅生門」,沒有聲明你來我往,而是在幾乎毫無爭議的情況下就落幕了。
以香港五十年代「娛樂大亨」歐德禮(Harry Odell)為主角的紀錄片《尚未完場》,2023年上映後好評如潮,但因為受限於資助條件,一開始就無法大規模公映,只能做非牟利放映,大大縮窄了觀眾群。這確實很可惜,但團隊跟資助者早有君子協定,當然沒有爭議。但最大的波折是片中亮相的張敬軒。在原先上映的版本中,張敬軒開放自己租住的薄扶林Alberose大宅(是歐德禮舊居)給紀錄片團隊拍攝,自己也上鏡受訪,讓歷史活現觀眾眼前,那一幕非常精彩。
但可惜的是,張敬軒那幕在後來的版本中被徹底刪掉了,團隊須重新剪接才能再次上映。原因?《尚》的團隊聲明是這樣寫的:「就電影部份內容知識產權往後的使用,由於製作團隊未能與有關方面達成共識,即將在戲院或海外放映的版本,內容將有所調整。縱然決定令人惋惜,兩位導演仍然感謝張敬軒先生及英皇娛樂過去的支持,也感激張敬軒先生當年招待了歐德禮後人一家,促成一個美麗的歷史相遇。」
「張敬軒先生及英皇娛樂過去的支持」,相信明眼人都看得出字裏行間的含意。既然本來「支持」了,怎麼又忽然撤回?官方聲明沒提的,我也不在這裏寫,只能說以我所知,「反口」的理由遠不及《十九歲》的女生那麼合情合理。但無論背後是什麼天方夜譚的理由,既然在「知識產權往後的使用」上不能達成共識,團隊就只有一個選擇:忍痛剪掉張敬軒,而不是衝出來呼天搶地說「套戲我哋拍咗五年,依家變『禁片』,浪費晒團隊嘅心血(下刪500字)」。
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明明遇上同樣的危機,《尚未完場》和《給十九歲的我》卻有判若雲泥的結局——前者團隊還風度翩翩向收回consent的英皇致謝,而不是跟楊生說:「你開心返啲啦,我哋而家唔出張敬軒㗎啦。」《尚》的團隊已經示範了一次,張婉婷大導難道連抄功課也不懂?要解開《十九歲》這死結,根本有三個顯而易見的方法,但團隊卻一直躺平不做——也許是覺得不必做,反正對手又不是楊受成。
第一,是由張婉婷及其團隊成員親自聯絡那幾位反對公映的校友,包括阿聆、阿佘等,真心誠意求取共識,不要再迴避責任假手他人,以免又溝通不良上演「羅生門」。真正的共識,必以雙方完全清楚自己的權利作前提,而不是哄小孩般,叫人馬馬虎虎簽署「同意書」。片中女生現在都是廿六七歲的成年人了,正正經經簽一張有約束力的合同不就可以嗎?若她們簽了又反口,一切就法庭解決,無需公眾關心。
第二,假如有人堅決反對,談不攏,那就再剪一個新版好了。根據公開資料,2021年《給十九歲的我》完成製作,是從十二位主要受訪女生中,選取六人做主角的。也就是說,即使兩人反對上鏡,還有十個女生的片可供張大導發揮(前提當然是她們同意)。眾所周知,根據老闆意見或各種原因改劇本、補拍,一向是香港電影工作者的家常便飯。做電影講究創意和技術,一套片剪多個版本並非什麼「不可能的任務」。
回顧香港電影史,「執生」不是張婉婷那代人最引以為傲的本領嗎?莫說像《尚未完場》般正式補拍,以填補張敬軒被剪掉的幾幕,即使像《風林火山》黃偉文的情況,連臉也可用AI換掉,可見沒有做不到的事,只有你不想做。就算拍攝時沒劇本沒故事,或拍不完,爛尾了,只要你有本事,照樣可以從雜亂無章的片段中,剪出一部見得人的戲,最經典的港片例子,莫過於譚家明為王家衛剪的《東邪西毒》。可是現在你說,哎呀,一兩個女生反對上映,全片就要作廢,變「禁片」了——若非另一個欺騙大眾的謊言,那僅表示你專業能力有問題。
第三,拍攝團隊當然可以選擇不妥協,一格也不剪。若校方、發行人都確信沒有法律問題,那還等什麼呢?如果有法律問題,上不得,而張婉婷又堅持藝術理念,那就讓電影留在回憶中好了。我認識一些有原則的香港電影人,為了堅持理念,不向現實低頭,都寧願白白捨棄已花掉的心血,無怨無悔。人生在世,很多事本來就是徒勞無功的,年過古稀也悟不透,未免白活一場了。
導亦有道,以上三點忠告人人都懂,但有些人偏偏假裝不知道。讓我再說一遍,這場爭議之所以沒完沒了,並非因為事情有什麼曲折離奇之處,或拍攝團隊不幸遇上500年一見的怪獸,而是因為反對一方「只是」幾個普通人(之前還是少不更事的中學生),所以有人覺得可以偷雞過關。不妨靈魂拷問一下張婉婷團隊:若你的對手不是學生,而是楊生,你還會不會「拍咗先算、剪咗先算、上咗先算」呢?解鈴還需繫鈴人,但繫鈴的不叫阿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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