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8
這位中國香港的律政司司長似乎現在才明白:「匿名舉報」其部下的刑事檢控專員利用國安經費疑似在五星酒店與女下屬「爆房」親熱的涉嫌醜聞,對當事人是「不公平」的。
但他又呼籲僱員「舉報」那個「匿名投訴舉報」檢控專員酒店爆房的人。那麼舉報那個匿名舉報者,若出於顧慮辦公室的政治報復,又可否匿名向律政司司長舉報?
他也忘記了,中國人的法家統治,由秦始皇到中國香港的國安法,皆以鼓勵中國人匿名舉報為基礎。
中國香港的「國安處」曾以四年收獲一百萬宗「國安法熱線告密」數字為驕人的政績,而獲得「中央」讚揚肯定。
中國人的政治生活,「匿名舉報」是重要的內容。秦始皇很早就發現,中國的農民人口群眾很難統治,唯有用法家的告密法與連坐法,方可將群眾轉化有效的統治運轉機器。匿名告密熱線即是此龐大機器(vehicle) 必須的潤滑劑(motor oil)。
激發中國人互相匿名舉報,可以令他們恐懼,向他們施加痛苦。酒樓幾個人圍坐的交談、電影的幾句問題對白,要令中國人感覺何謂傳聞中的「軟對抗」,只要令中國人活在恐懼與痛苦的陰影中,統治者就可以長期享受權力的快感與安穩。
但這套管治理論的發明人商鞅最後死於車裂、李斯死於腰斬。一旦機器開動,無法停止,「人民群眾」成為集體意志的權力而無遠弗屆。中國人悟出了「作法自斃」此一成語,即施加恐懼與痛苦的那個人,最終也難逃淪為受害人。
法國大革命的恐怖時代,革命法庭的刑事檢控官福登維(Antoine Quentin Fouquier-Tinville,1746-1795)是令巴黎的小孩聞其名而可以嚇得大哭的活閻王,不但是將瑪麗安東妮送上斷頭台的關鍵人物,還根據大量匿名舉報,在缺乏包括陪審團在內的正常司法程序之下,任意判處幾千名貴族與市民死刑。當革命的狂熱領袖羅伯斯庇爾在政變中倒台,福登維為自己也被送上了斷頭台。(圖見留言欄)
香港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中國香港的所謂炎黃子孫曾經英國普通法的教化(civilised),包括許多今日仿效英國法官穿上黑袍的律政人員。他們在殖民地英語教學的環境長大,明明沒有經歷過共產黨公審地主「反革命份子」的場面,應該也讀過狄更斯的小說「雙城記」。他們卻可以在主權移交中國之後釋放他們的中國法家DNA。而這位律政司司長在發現他自己的人也成為受害者表達的驚訝,頗令人發笑。
他居然也知道:匿名的告密,對當事人是不公平的。那麼他統治的七百萬正在學習做中國人的香港市民呢?那十三億在網絡舉報的自殘互害中生活的中國人呢?
What a joke—- if you treat the whole Chinese judiciary culture as a big dark joke.
(*******有人留言駁嘴,聲稱西方國家也有whistle-blowing. 兩者有何分別?其實很簡單:視乎在告密者與被告密之間,統治的權力在哪一方?深入探討了解人性的暗黑性格與西方的司法哲學本質,請加入:
)
但他又呼籲僱員「舉報」那個「匿名投訴舉報」檢控專員酒店爆房的人。那麼舉報那個匿名舉報者,若出於顧慮辦公室的政治報復,又可否匿名向律政司司長舉報?
他也忘記了,中國人的法家統治,由秦始皇到中國香港的國安法,皆以鼓勵中國人匿名舉報為基礎。
中國香港的「國安處」曾以四年收獲一百萬宗「國安法熱線告密」數字為驕人的政績,而獲得「中央」讚揚肯定。
中國人的政治生活,「匿名舉報」是重要的內容。秦始皇很早就發現,中國的農民人口群眾很難統治,唯有用法家的告密法與連坐法,方可將群眾轉化有效的統治運轉機器。匿名告密熱線即是此龐大機器(vehicle) 必須的潤滑劑(motor oil)。
激發中國人互相匿名舉報,可以令他們恐懼,向他們施加痛苦。酒樓幾個人圍坐的交談、電影的幾句問題對白,要令中國人感覺何謂傳聞中的「軟對抗」,只要令中國人活在恐懼與痛苦的陰影中,統治者就可以長期享受權力的快感與安穩。
但這套管治理論的發明人商鞅最後死於車裂、李斯死於腰斬。一旦機器開動,無法停止,「人民群眾」成為集體意志的權力而無遠弗屆。中國人悟出了「作法自斃」此一成語,即施加恐懼與痛苦的那個人,最終也難逃淪為受害人。
法國大革命的恐怖時代,革命法庭的刑事檢控官福登維(Antoine Quentin Fouquier-Tinville,1746-1795)是令巴黎的小孩聞其名而可以嚇得大哭的活閻王,不但是將瑪麗安東妮送上斷頭台的關鍵人物,還根據大量匿名舉報,在缺乏包括陪審團在內的正常司法程序之下,任意判處幾千名貴族與市民死刑。當革命的狂熱領袖羅伯斯庇爾在政變中倒台,福登維為自己也被送上了斷頭台。(圖見留言欄)
香港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中國香港的所謂炎黃子孫曾經英國普通法的教化(civilised),包括許多今日仿效英國法官穿上黑袍的律政人員。他們在殖民地英語教學的環境長大,明明沒有經歷過共產黨公審地主「反革命份子」的場面,應該也讀過狄更斯的小說「雙城記」。他們卻可以在主權移交中國之後釋放他們的中國法家DNA。而這位律政司司長在發現他自己的人也成為受害者表達的驚訝,頗令人發笑。
他居然也知道:匿名的告密,對當事人是不公平的。那麼他統治的七百萬正在學習做中國人的香港市民呢?那十三億在網絡舉報的自殘互害中生活的中國人呢?
What a joke—- if you treat the whole Chinese judiciary culture as a big dark joke.
(*******有人留言駁嘴,聲稱西方國家也有whistle-blowing. 兩者有何分別?其實很簡單:視乎在告密者與被告密之間,統治的權力在哪一方?深入探討了解人性的暗黑性格與西方的司法哲學本質,請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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