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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日籍港童滯留深圳事件 馮睎乾十三維度

 


日籍港童滯留深圳事件
香港學校交流團再次出事,但這次靜悄悄的,幾乎沒有媒體報道。本周一,有母親在Facebook群組Hong Kong Moms發文,題為「URGENT HELP NEEDED(緊急求助) 」,透露自己的十歲日籍兒子,上星期參加學校交流團前往廣州,老師卻弄丟了他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導致兒子上周五無法隨團返港,被迫滯留深圳四日。
據那位母親說,男孩就讀於本地小學五年級,香港出生,持日本護照及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因為他以「通行證」入境,中国出入境部門人員堅持必須補辦新證才能離境,即使出示日本護照亦不獲通融。由於男童非中国籍香港居民,部門亦不能為他辦理快速證件或臨時證件,結果他在邊境被扣留多個小時,驚恐萬分。
母親聞訊後,即馬不停蹄前往深圳入境處,並向學校及旅行社求助,但忙亂一輪後,僅被告知一個官僚式「final decision(最後決定)」:新證要等到星期四(即今天5月14日)才能批出,男童也須等到這一日才能返港。也就是說,他要滯留深圳近一個星期。母親無計可施,唯有上網發帖求助,想不到真的奏效。
前天(周二)男童母親在群組更新帖文,指男童已在周一晚上安全返港,原文說:「He is safe, and enjoying his freedom to access YouTube and Google without any restrictions! (他安全回來,現在可以自由無限制地瀏覽YouTube及Google了)」但事情是怎樣解決的呢?
該母親透露,因為「媒體介入(media got involved)」, 聯絡多個部門,包括入境處、學校及教育局,相關單位迅速跟進,問題便順利解決了。母親還說:「 “The pen is mightier than the sword” indeed. Media attention made all the difference.(的確是「筆利於劍」,媒體關注起了很大作用 )」
日前我在群組中看到帖文的最後更新,固然替這位母親鬆了一口氣,但看到「media got involved」幾個字,卻有一種怪異的感覺,所謂「筆利於劍」則更覺荒謬。既然有「媒體介入」,應該有媒體報道才對,但我搜遍網絡,都看不到任何媒體報道此事。如是者等到昨天禮拜三,才終於見到網媒《追光者》報道,但這已經是「媒體介入」兩日後的事了。
《追光者》報道說:「據了解,有傳媒曾就這個案,向不同香港政府部門查詢。」可見介入的媒體並非《追光者》。問題來了:為什麼有媒體介入而沒有媒體報道?此事不可能沒有新聞價值,因為它揭露交流團一大問題,值得許多家長注意:非中国籍學童北上「交流」,一旦遺失通行證,後果原來是滯留大陸,風險可大可小。介入的媒體不報道,難道是「強力部門」下令噤聲?
更令人費解的是,既然媒體可找入境處及教育局跟進,讓問題迎刃而解,涉事學校和旅行社又有沒有(或懂不懂)第一時間向相關部門求助呢?若沒有,校方和旅行社就極有問題(其實弄丟學生的通行證已經是嚴重失職了);若有,但教育局、入境處卻沒有立刻跟進,協助學童盡快返港,那就是這兩個部門極有問題了。
港府硬性規定樓宇做「大維修」,但「大維修」有什麼風險都不聞不問,出事就紛紛卸責;學童被強制參加「交流團」,但「交流團」有什麼問題都不聲不響,出事就遮遮掩掩,簡直是一個管治黑洞。其實入境處、教育局這次成功協助學生返港,怎麼說也有「功勞」,理應讓媒體好好表揚,如今卻鴉雀無聲,驚乜呢你話?

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新版中史教科書達史盲水平 (楊穎宇)

 


【來論|新版中史教科書達史盲水平 (楊穎宇)】
節錄:
《星島日報》日前取得三間出版社四套新版初中中史科教師用書樣本,內容十分嚇人。教育局要瓦解的已不止是外交常識,如將「不平等條約」下的領土割讓講成強佔,而是粗暴處理歷史科一個很簡單亦很核心的概念:暴力。這些書將和平時期、個人層面的「守法反暴力」與導致歷史演變的暴力混為一談,多處譴責暴力,如齡記《新探索中國史》講到五四運動「火燒趙家樓」一事時,告誡學生「無論是甚麼事,我們也不可非法傷人,破壞他人財物,對暴力零容忍」,香港教育圖書《樂學中國歷史》則說:「學生的行動雖然出於愛國,但堅守法治同樣重要,我們要有守法精神,使用暴力並不恰當」。
關於革命、革命志士,齡記《亮點中國史第二版》講及清末革命黨的武裝起義和暗殺清官時告誡學生「殺人或傷害他人是違法的行為,日常生活中應當奉公守法」;「沒有勇氣或能力做烈士的人」,則應「用功讀書,再投身社會,為社會作出貢獻,同樣是貢獻國家的一種方式」。
同一批四本教科書都有相似內容,明顯並非出於個別編輯或作者的個人意志而是局方的指令。正如報導所言,這可能源於局方最近頒布的「十二種首要的價值觀和態度」中有「守法」這項。然而,在歷史教育中這樣一刀切,實與史盲無異,給人感覺像是文革紅衞兵盲衝亂撞,以為自己是英雄,正在打倒一切牛鬼蛇神。
在歷史教育加入「對暴力零容忍」的幼稚思想,後果可以有幾嚴重?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序言明言,中共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眾所周知,馬克思主義的核心是五個社會階段論(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每個階段的推進都需要以暴力為中介。例如資本主義社會,由於資產階級不會自願放棄對生產資料和政權的控制,無產階級便需要透過暴力革命打破現狀。「暴力」因而扮演着推動歷史變革的工具性角色,因此便有了馬克思在《資本論》的金句:「暴力是每一個孕育著新社會的舊社會的助產婆」,共產黨人視之為圭臬的《共產黨宣言》直言:「共產黨人不屑於隱瞞自己的觀點和意圖。他們公開宣布:他們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才能達到。」
換言之,教育局仇視、鄙視、蔑視暴力,等於向馬克思主義開炮、向共產黨人開炮。這是否違憲?
二、政權主要透過和平手段進行權力交接,是很近代的事。民主選舉成為日常以前,以暴力獲取政權與呼吸一樣都是等閒之事。一刀切否定暴力,等於否定人類歷史。以中國為例,朝代更迭主要以暴力達致,就算皇朝建立後,在被下一個皇朝取代以前,也會有暴力攫取政權,如唐朝玄武門之變、明朝靖難之變、慈禧辛酉政變。既要防止暴力,又不可一棍子將暴力打死,古人自然比今人聰明,不會白白痴痴一句「對暴力零容忍」就了事,而是透過一套由儒家、陰陽家建構的複雜「天命論」和「五德終始說」消弭暴力的影響:天地萬物由木、火、土、金、水構成,五種元素對應五德,某朝興起時,由於順應天意,於是「受命於天」,「天子」獲得五行某德,建立新朝;當德運衰微時,就由具備下一個德性的新朝取代。這樣,傳統中國的歷史序事,便不需聚焦於暴力,達致和諧共融之妙。
若局方決心「對暴力零容忍」,便須否定中國歷史上每一個經由暴力建立的皇朝。由此衍生的問題是:漢、唐均經暴力建立,中國人若自稱「漢人」或「唐人」,會否意味「我們都是暴徒後代」?

2026年2月14日星期六

中大校訓,應該改一改 馮睎乾十三維度

 


中大校訓,應該改一改

香港中文大學政政系學生關靖豐(Miles)昨日收到「被踢出校」通知,引起社會極大迴響,我所認識的中大舊生,無一不對學校的決定感到憤怒。Miles之所以被開除學籍,觸發點是宏福苑火災後,他提出「四大訴求」並發起聯署,結果遭港警国安處以「煽動」罪名拘捕。

所謂「四大訴求」有多「煽動」呢?不是喊什麼「結束一黨專政」或「唐超下台」,Miles只是提出幾個天經地義的要求:「持續支援受災居民,確保妥善安置」、「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徹查潛利益輸送」、「重新審視工程監管制度,拒絕祭旗了事」及「全力追究監管疏忽,問責政府官員」。哪一項犯法呢?

提出合理的訴求,卻遭受不義的逮捕,正常的大學校長應該出來支援學生。記得九十年代中大學生多次示威,抗議校長高錕擔任港事顧問,當時高錕被問到會否處分同學,他的答覆是:「我為什麼要處分他們?他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這才是符合社會對大學校長期望的人話。

然而今天的中大校長盧煜明非但沒有雪中送炭,反而落井下石,任由學生紀律委員會「解決」這個合理提出問題的學生,程序更非常兒戲。所謂紀律聆訊在Miles被捕後召開,由四個教職員及一個學生組成小組。但由於「煽動」案資料不足,小組根本未能對Miles提出任何指控,也無法加以處分,只一味問他有什麼要說。面對這種沒罪名的指控,Miles自然無從申辯。

事隔一月,小組終於挖空心思找到兩大罪名。其一,小組似乎學到了国安警那招「嚴禁披露自己被調查」,指Miles在網上泄露小組會議通告,違反保密協定,聲稱此舉引起公眾對中大的關注,損害學校聲譽。其二,指Miles在會議上態度無禮,回覆電郵時又使用「侮辱性言辭」。以上兩罪,各記一過,連同之前兩次記過,Miles累計記四次過。校方於是援引校規「記過三次者得開除學籍」,將Miles踢出校。

記四次過,乍一看,Miles似乎劣跡斑斑,是個「壞學生」。但據媒體報道,之前兩次記過,一是2022年大瘟疫期間,他拒絕打針而停學一個學期,二是同年六四,他在燈柱貼「真嘢唔怕講」貼紙,留下刑事損壞案底,經校方紀律聆訊後被罰停學一個學期。至於他在電郵回覆小組所用的「侮辱性言辭」,不外乎形容聆訊是「馬戲團(circus)」、紀律委員會是「恥辱(disgrace)」等,關靖豐就此解釋:「連罪名都唔講就嘗試以大學體制嘅力量審問一個未經過法律程序嘅人,實為不認真和像馬戲團,唔值得尊重。」

以上四事被記過,的確有錯,但錯在校方。打不打針本屬個人選擇(我自己也零針),這樣也要記過?張貼六四標語而被控刑毀,顯然是為了打壓政治異見而羅織的罪名,校方助紂為虐,再記一過,簡直是中大之恥。至於紀律聆訊保密,初衷應該是保護學生私隱,不是保護校譽。試想一下,若學生真的犯錯,校方作處分是職責所在,何需遮遮掩掩?唯一損害校譽的情況,是學校無理懲罰學生,這樣才害怕「引起公眾關注」。紀律聆訊小組的說法,無異於不打自招,暴露自身的過錯。稱呼這群人為「馬戲團」、「恥辱」,我認為只是剛好。真正損害校譽而該記過的,是這個紀律小組才對。

想起中大校訓出自《論語》「博文約禮」,實在有辱斯文。不知道大學管理層有沒有聽過孔子另一句話:「人而不仁,如禮何?」助紂為虐,是不仁;無理責罰,是不義;自損校譽,是不智。如此不仁不義不智的學校,校訓也應該「與時並進」改一改,由「博文約禮」改為「深文周納」就對了。

2026年2月7日星期六

「交流團」也有圍標嗎? 馮睎乾十三維度

 



馮睎乾十三維度

20260205
「交流團」也有圍標嗎?
近年香港學生被政府強制參加「內地交流團」,出事頻仍,今天又爆醜聞:香港四邑商工總會黃棣珊紀念中學的中山交流團,有兩男一女學生擅離酒店,懷疑外出喝酒,更租房過夜,翌晨才回酒店。回港後,有同學舉報揭發事件。教育局回覆傳媒稱「高度關注事件」,已提醒學校敦促學生嚴守紀律,又呼籲學生「珍惜寶貴的學習機會」。
學生犯規這類瑣事,我沒興趣評論,只想探討以下一個問題:這類「爱国交流團」已接二連三出事,集體腸胃炎有之,女生被騷擾有之,最嚴重是去年2月底,聖保羅書院有男生在杭州「遊學」時猝逝,至今未公布死因,弄得人心惶惶,而一直自稱「保障市民安全」的政府,卻若無其事繼續強制學生到大陸「交流」,究竟所為何事?
自2023年起,教育局組織香港高中「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師生赴大陸考察,累計已有逾15萬名師生參與。立法會文件顯示,近三個學年考察花費1.87億元公帑,在2025/26學年,教育局預算資助1.16億元,按年增約34.6%。任何人都看得出這根本是「大茶飯」。食水深,背後的水更深,那麼誰是最大得益者?
學校不是旅行社,辦這類大陸交流團,往往要跟承辦機構合作,由它們負責安排行程、交通、膳食和住宿。這些承辦機構都由教育局招標,學校無權過問,就算服務不佳都要硬食。儘管教育局曾表示,一直按政府既定程序進行採購及審批工作,依據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原則招標,但當局其實從未公布有哪些機構承辦考察團。(5/2/2026更正:承辦機構可在「政府一站通」網站搜尋到,參考下一篇文章〈「交流團」近六億公帑的流向〉)
以聖保羅書院去年出事的杭州團為例,全靠網媒取得該團簡介會文件及學習手冊,大眾才得知其承辦機構叫「香港香江旅遊」。但該公司老闆是誰、有何背景,卻一直未見港媒跟進報道。那個交流團,短短五日行程也要轉兩次酒店,其間還不明不白死了一個學生,不管以什麼標準看,都談不上是「紀錄良好」吧?事隔一年,這間「香港香江旅遊」有沒有被教育局剔出招標名單呢?答案當然是「沒有」。
翻查網上公開資料,「香港香江旅遊」原名「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有限公司」,2017年已註冊成立;2024年7月4日,改名為「香港香江旅遊(國際)有限公司」;2025年2月承辦聖保羅書院的杭州團,鬧出人命後,可能覺得自己的「朵」臭了,就在2025年3月25日改回原來的名字,叫「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有限公司」,直到今天。教育局從未向這個機構問責,反而繼續讓它承辦考察團,它的老闆當然繼續賺到笑。
眾所周知,能獲教育局青睞的承辦單位,後台必然非比尋常,這種豬籠入水的生意,不是尋常百姓可以接到的。去年5月12日,中文版《BBC》有篇報道〈香港中學生受資助赴內地考察成「必修」,為何近期事故頻發?〉,記者翻查不同學校的通告,發現有些承辦機構老是常出現,包括:華暢東方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百利國際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和富社會企業有限公司、教聯會旅遊服務有限公司,以及香港中國旅行社。
中旅社和教聯會是什麼背景,不必多說,其餘機構又如何?以下是我搜到的資料:
(一)華暢東方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董事長叫范勇,他也是廣東華暢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總經理;
(二)百利國際文化交流中心,是香港教育圖書有限公司(簡稱「教圖」)旗下的子公司,而「教圖」為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全資附屬機構,隸屬於香港聯合出版集團;
(三)和富社會企業有限公司,創辦人兼會長叫李宗德,他曾擔任人大代表、林鄭月娥競選辦資深顧問,現任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董事會主席。
至於前面提到的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我查不出幕後老闆是誰,歡迎讀者賜教。但從以上已知資料推斷,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的老闆必有強勁後台,或他本身就實力雄厚,否則不可能在杭州團搞出人命後,教育局依然批准它「團照辦,錢照賺」——所謂「按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原則招標」,大家笑一笑就好了。聖保羅男生死因不公開,背後的原因,是否為了保護某些既得利益者呢?你可以自己判斷。
最近,我從香港的文化教育界朋友口中聽到一個說法:2023年後,特區政府豪花公帑資助的大陸交流團,來來去去,都是由幾個有建制甚至国企背景的承辦機構瓜分,所有油水抽得乾乾淨淨,其他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分一杯羹。當時我問朋友:「咁即係邊幾個承辦機構呢?」朋友說具體名字不記得,但圈內都知道其中一大得益者是禮義廉的「葉國x集團」(不是葉國華)。這個講法是真是假,我無從求證,但絕對合情合理。
宏福苑大維修圍標有禮義廉身影,教育界「大交流」,牠們又怎會缺席呢?


「交流團」近六億公帑的流向
昨日談香港學校「內地交流團」這盤大生意,我以為負責招標的教育局沒公開承辦機構的資料,但有讀者告知,在「香港政府一站通」可以找到教育局批出什麼合約。於是我按圖索驥,查到最近五年教育局向哪幾個機構批出「內地交流團」合約,名單跟我昨天寫的幾乎全同。
近五年,教育局分別向六間公司批出價值港幣572,932,660元的合約,讓它們組織中小學生「內地交流」活動。當中以「和富社會企業」所獲資助最多,約 2 億 5,300 萬元,其次是「華暢東方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獲得約 1 億 8,200 萬元,之後是「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獲得約 8,250 萬元,「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獲得約 4,450 萬元,此外「百利國際文化交流中心」與「亞洲旅行社」獲得的資助總額,分別逾720萬元及逾350萬元。
以下按資助金額為六個機構排序,並列出近五年每份合約的金額及總資助金額:
(一) 和富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5份合約:港幣 88,444,500 元、港幣 87,704,675 元、港幣 34,932,150 元、港幣 3,157,600 元及港幣 38,973,800 元
總金額:港幣 253,212,725元
(二) 華暢東方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
5份合約:港幣 7,875,825元、港幣 130,925,400 元、港幣 5,543,850 元、港幣 20,410,650 元及港幣 17,144,240 元
總金額:港幣 181,899,965 元
(三) 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4份合約:港幣 26,266,760 元、港幣 10,118,250 元、港幣 9,936,490 元及港幣 36,189,800 元
總金額:港幣 82,511,300 元
(四)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有限公司
4份合約:港幣 18,855,225.00 元、港幣 7,119,375 元、港幣 8,742,370 元及
港幣 9,778,650 元
總金額:港幣44,495,620 元
(五) 百利國際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1份合約:港幣 7,246,000 元
(六) 亞洲旅行社有限公司
1份合約:港幣 3,567,050 元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一站通」
「內地交流團」早在十幾年前已獲政府資助,但當時學生尚可自由選擇參不參加,人數有限,所以政府資助的金額也未算驚人。但近幾年中小學師生被迫「交流」,資助金額就水漲船高,例如華暢東方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有份合約(叫什麼「同根同心─香港初中及高小學生內地交流計畫」),一筆政府資助已達1億3千萬元,還未計學生所付的費用,承辦公司可謂發過豬頭。
我昨天的文章已介紹各大機構的背景,唯獨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尚未查到,想不到今天按政府提供的公司地址一查,居然有個耐人尋味的發現。
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有限公司(Hong Kong Youth Education Exchange Centre Limited)的註冊地址,是「香港新界荃灣橫龍街78至84號正好工業大廈26樓C2室」,但神奇的是,我在「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網站發現,和富社會企業竟然提供相同的地址(見本文附圖)——查政府批出的合約資料,和富註冊地址實為「旺角彌敦道574至576號和富商業大廈25樓」。
「社聯」相關網頁:
讓我再講一次:去年2月底聖保羅書院杭州團死了一個學生,承辦機構正是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
難道所謂「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即「交流團」最大受益者和富社會企業的分身?換個名就多賺一份錢,厲害!和富商業大廈26樓恰巧也有一間「中華青年交流中心(Chinese Youth Exchange Centre)」,似乎更彰顯了和富社會企業及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的關係。若兩家機構屬同一幕後老闆,光靠政府資助,這位老闆五年就透過「交流團」進帳超過3億元,將來更是「錢途」無可限量。這種穩賺的生意,不管爆什麼醜聞,就算天打雷劈,相信也是會做下去的。
奇怪了,特區政府近年常常巧立名目,把香港喚作什麼「國際xx中心」,但最成功的分明就是「国际交流中心」,為什麼沒有官員大大聲說好香港故事呢?

2026年2月5日星期四

[大陸考察團,學生熟架步,教師:夜間保安應由教育局負責]教育刺針

 


20260205
[大陸考察團,學生熟架步,教師:夜間保安應由教育局負責]

香港四邑商工總會黃棣珊紀念中學1月中旬赴中山考察,回港後有學生舉報兩男一女同學行程期間晚上擅離酒店,外出飲酒,租住房間過夜,隨團教師毫不知情。

中国考察團近年連番出事,已非新聞。今次事件,小編留意到社會反應更多關注由教育局主辦的考察團在制度和系統上存在的問題。有一位曾帶團無數的資深教師聯繫小編,分享了不少重要資訊。

小編:「未請教點稱呼。」

「憎Sir,憎恨個憎。」

「嘩,你似乎好有怨氣喎。」

▹▹教育局貼錢大陸學生回家過夜

「是的,我帶過無數咁多團,有無數咁多苦水,今次終於不吐不快!先回應黃棣珊呢單嘢。老實講,行內人都知,大把𡃁仔都想出去玩,只係有冇爆出嚟、有冇低能到自拍,例如食串燒記小過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AKvcPcNBr) 、梅州夜繽紛(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aagTJXjWK) 兩單。而家啲學生深信祖國好安全,尤其上面落嚟嗰班,根本玩慣玩熟,叻過你班Miss阿Sir,EDB只係貼錢贊助佢哋返自己地頭免費過夜。」

憎Sir續說:「頭嗰兩年我哋天真以為EDB會要求旅行社book清幽啲嘅酒店俾學生團。點知祖國實在太夜繽紛,無論一二三線城市,K房波樓酒吧,都梗有一間係你酒店左近。第一晚架旅遊巴臨到酒店,沿路燈紅酒綠,啲學生已經興奮到嘩嘩聲。酒店房望出窗,對面一街都係串燒檔茶飲店,佢哋點忍?」

「有人話叫老師通宵守喺酒店𨋢口,你估我哋未試過咩!我哋後生嘅同事負責守半夜,副校就清晨接更,佢話自己老人家慣咗天未光早起身抵諗啲喎。至於有人話通宵更記得要有補水,最慘有錢冇命享呢!唔好忘記第二朝你仲要繼續由朝到晚帶隊趕行程!如果去四、五日長線團,我睇你點頂!」

▹▹學生可經走火樓梯直達街外

「講返守𨋢口,我哋真係守過!點知一到埗,EDB規定走火警,酒店職員直接教學生點由酒店東西兩翼共4條後樓梯直達街外!我哋點樣即時變多4個唔使瞓嘅實Q同事守住4條後樓梯呀?」

小編驚問:「咁學生亂用走火樓梯,alarm唔會響咩?」

憎Sir嘆曰:「同宏福苑一樣,alarm係唔會響嘅,酒店啲職員都係直接行後樓梯,方便上落,呢一點經常北上旅遊嘅朋友都知,好常見。」

小編:「啲酒店咪冇掩雞籠?唔驚房間俾人爆格?」

憎Sir:「而家驚學生爆房多啲囉。新聞報導話有家長對校方在考察團中疏忽監督學生感到擔憂及失望。其實啲家長期望學校點監督學生?廿四小時貼身監視?有一年,嗰屆有幾pair情侶,驚佢哋過房玩,就學行家分享咁,淘寶啲封條黐住房門,但都係驚學生或家長投訴校方侵犯人權。」

小編:「學生可能覺得,你記缺點小過大過咪記飽佢,考完DSE入大專又一條好漢。」

憎Sir:「我仲想分享關於患病嘅經歷。跌親損傷傷風感冒回南天腸胃炎,老師陪診去醫院奔波勞碌就基本啦。傳染病先緊要。有次,有個女同學發燒,去醫院check到COVID,醫生指示要接受隔離,換言之佢需要獨立一間房。按常理梗係要分開佢同roommate,安排個冇病嘅去其他女仔房加床啦。點知隨團EDB代表話No,唔得,唔可以俾學生自己一個一間房。」

小編驚呆:「吓?」

憎Sir:「當時係聖保羅男生響杭州自殺後不久,所以就算醫學原因要隔離,EDB都企硬唔准,傳染病都冇情講,佢要求我哋派個Miss同個病人同房。剩低嘅行程,個Miss都留喺酒店度陪瞓、照顧個女仔嘅飲食。個女同事就捱義氣戴實個口罩頂硬上,但呢單嘢返嚟同啲同事傾返先覺得細思極恐:萬一個女同事染疫,有咩衫長褲短,你點賠返個老婆俾人?其實嗰一刻,基於人權,個女同事係咪有權拒絕?假設校長越洋落order不得不依從EDB,咁基於勞工權益,係咪可以告校長罔顧職員安全?」

「仲有,留低個『死士』喺酒店,出去跟隊就少咗個manpower;如果再多個男生染疫,係咪要留多個阿Sir?咁大隊仲夠唔夠比例照顧學生?」

▹▹事故頻繁屬系統結構問題

「我教咗咁多年,公民科出現前都帶過無數團,從來都相安無事,點解近年零舍出事?你講得啱,真係系統結構問題。」

教育局《戶外活動指引》規定,師生比例不可少於1:10,但對於需要捱更抵夜、兼有疫症風險的中国考察團,這個比例明顯不足以應付。「額外陪診人手、陪瞓人手、守𨋢口人手、試毒人手……」,憎Sir說。「乜都『校本校本』,出咗事就『高度關注』,份指引就越加越長,不准呢樣不准嗰樣。伏就佢製造,老師就硬食。」

小編與另一位資深教師討論憎Sir的訪問內容,該師認為這是死局。「馮睎乾啱啱有文章講大陸考察團就像宏福苑咁,存在圍標,教育局夾硬要比錢左仔賺,每個學生人頭只係一個利益輸送單位,學生學唔學到嘢教育局話知你死,最緊要旅行社有錢賺,所以點解學生唔去都要比團費。唯今之計,比較實際嘅補救方法有兩個。第一,來自大陸或者經常往返大陸嘅學生,禁止佢哋參團,因為呢班最易出事;無錯咁樣班契弟會賺少咗,但可以源頭消滅教育局嘅尷尬、老師嘅辛勞。第二,亦係最重要,以後隨團教師只負責日間行程事宜,夜間保安、夜間學生行為,全交教育局負責。大佬,無老師自願去大陸㗎,你教育局作為主辦單位,淨係識糟質啲老師,要佢哋捱更抵夜,自己乜都唔上身,公平嗎?公社科中国考察團係政治任務,你要做就要付出代價,派一隊EDB做看更守門口囉,學生出咗事由EDB負責,唔好滾攪無辜嘅學校。個人認為,如果EDB唔應承呢兩個方案,學校應該絕不出團。」